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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     千尋    


  一考上大學,大哥就帶他搬離開家,媽媽為了懲罰大哥,斷絕所有經濟支援。那個時候,大哥住在葉哥哥家,把他托給葉媽媽帶,和葉哥哥一邊打工賺錢、一邊唸書,兩個人培養出革命情感,這也埋下他們合夥開公司的種子。

  畢業後,大哥一面等待兵單,一面畫設計稿,他沒日沒夜的工作,拚命存錢,因為年紀輕輕的他有一個「兒子」要養。

  之後,大哥當兵、他一樣被寄在葉家,再之後,葉哥哥因為過胖不必當兵,他們合作開了建設公司,小小的公司越做越大,後來有大財團看上他們的能力,投資大把金錢給他們,佔去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份。

  接下來的兩年,他們努力從大財團手中買回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真真正正成了大老闆。

  表面上,說得容易,但海齊親眼看著大哥和葉哥哥是怎麼勤奮工作的,他非常非常崇拜大哥,在之前,池的目標和大哥一樣,成為知名的建築師,要不是閃閃想當醫生娘,他不會更改人生方向。

  答,第一顆雨水打在臉上,他仰頭,一個不小心,接到更多的雨水。

  下雨了……雨越下越大,路面一下子就鍍上一層墨黑,然後劈哩咱啦的聲音爭先恐後傳進他的耳膜,才三分鐘不到,路上的行人就模糊了身影。

  他站在7—ELEVEN店前,口袋裡有四十五塊錢,買雨傘不夠、買雨衣差不多,當然,他也可以買半條吐司,填滿他和閃閃的肚子,但買完吐司衝回飯店,吐司大概也泡了足夠的水不能吃了。

  四十五塊錢,有和沒有差不多。

  海齊在超商前面來回踱步,雨水讓他焦慮,他擔心種在棉被裡的閃閃,也擔心他們的明天該怎麼辦,他真希望自己能像當年的大哥,一手照顧閃閃的生活,可惜他太小,而閃閃太傷、心……

  他低頭徘徊,不小心撞上一個和自己一樣在超南面前、進退兩難的女生,這場雨,為難了不少人。但……那個女生胸口掛著手機。

  Yes—·有救了。

  他想也不想,把口袋的四十五塊錢通通掏給小女生,就拿了人家的手機,撥出一串號碼。

  當電話接通,海齊聽見老爸……呃,不是,是大哥的聲音剎那,心安了、不怕了·「大哥……」

  「海齊,你和閃閃在一起對不對?」電話那頭的聲音比他更急。蕭書臨早就猜到,只是想要再確定。

  「對。」

  「你們在哪裡?」

  「我們在……」

  他不是故意的,但大哥的聲音就是會讓人流鼻涕,呃,好啦,是流眼淚,他的眼淚鼻涕齊飛,把所有跟離家出走有關的事一一說明,直到掛掉電話,蘇~吸掉最後一道鼻涕為止。

  一個熟悉的女音傳來,「解釋!」

  不會吧……海齊心驚,抬眼,看見昂首挺胸,兩手插在口袋裡面的宋予弄。是她,那個演戲很假的做作女!

  「解釋什麼?」今天的他不夠屌,反而多了幾分心虛。

  「為什麼偷我的手機?」

  「我沒偷,是借,我給了你四十五塊錢。」海齊急著解釋,現在的他可是落難雞,沒有屬的本錢。

  「這個嗎?」弄弄在他面前,搖了搖統一發票。

  唉,他拿錯了。這回,海齊還沒來得及解釋,殺手級的弄弄二話不說,抓住他的衣襟,一聲命令,「走,帶我去見你的家長。」

  第8章(2)

  ☆ ☆ ☆ ☆ ☆ ☆ ☆ ☆ ☆ ☆ ☆ ☆ ☆ ☆

  蕭書臨坐立難安,向來能夠安撫情緒的設計稿也幫不了他的忙。他拿出被小雨傘偷喝到剩下不多的紅酒,打算把自己灌醉。

  平心而論,他並不相信愛情,他認為愛情是種神話,就像女媧煉石補天、亞當夏娃之類,是帶著一點蠱惑世人的蠢話;也可以解釋它是商人為了包裝自己商品,所創造出來的可賣品。

  這種穿鑿附會的傻事,他向來不信。

  他的生命裡面只有努力努力再努力,努力創造經濟奇跡,努力讓自己成名,努力蓋無數的房子,豐富自己的生命日誌。

  直到未成年少女闖入,用一種勇者無敵的態度,告訴他——我愛你,一次又一次。

  然後,他愛上她了,他不明白,這是回饋她的愛,還是自己被她說服,臣服於愛情神話之下。

  然而,她離開,他才發現自己愛她,很愛,比自己以為的還要更愛更愛。

  她不在,他心緒不寧,失去她的身影,他覺得全身都不對勁。有人說,藉著忙碌可以忘掉許多事情,辛勤工作是解除愛情餘毒的最佳治療劑。

  但這招對他沒效,無論走到哪裡,小雨傘甜甜的笑臉就是會在他面前招搖,無論他做任何事,她甜甜的撒嬌聲就是會在他耳畔重複著「我愛你」。

  她愛他,愛得那麼真實,即使她很會說謊話,但她愛他這句,他相信,她就是打心底真心說。

  他不明白,為什麼這麼真實的愛情竟然禁不起考驗,是哪裡出錯,讓她轉身離開他,連半點猶豫都沒有?是自信下足,是母親的否定,讓她全盤否定自己,還是他們之間的愛情太稚嫩,嫩到禁不起風雨?

  煩,他憎厭這種無能為力。

  至少讓他知道她在哪裡,至少讓他理解是哪裡出差錯,他才有本事扭轉情勢,改變局面啊。

  看著高腳杯裡的酒紅液體,他想仰頭、一口喝盡,卻被母親的聲音阻止。

  「書臨,小葉說你失聯了,是怎麼回事?」

  放下酒杯,他看見母親、父親和林靜柔。是他太隨便了,他的家才會讓人來去自如!小雨傘說得對,這是家,家要有家的隱私,外人不可以擅自闖入。

  他沒回話,父親坐到他身邊,拍拍他的肩,輕聲問:「兒子,你既然在家,為什麼不接小葉的電話?他很擔心。」』

  他一樣沒回應父親的關心,轉頭,目光對向林靜柔,沒有凌厲或憤慨,但她無緣由地心一凜。

  「靜柔,我很抱歉,耽誤你那麼多年,我應該早一點告訴你,不要在我身上用心。」

  「書臨哥你在說什麼啊?我對你用心,是我心甘情願的呀。」

  「所以我說抱歉。去找更適合你的男人吧,我不是你的希望。」

  「不要,我只要書臨哥,我們認識那麼多年,我夠瞭解你的,只要繼續下去,早晚一天,你厭倦單身生活就會娶我的。」她說得一廂情願。

  這就是他們兩人之間的關係,他沒心沒意、她一廂情願,都以為時間是他們最好的推進器,沒想到光靠時間真的不行。

  「是,我也這麼想過。如果到了三、四十歲,我們之間仍然維持這樣,就結婚吧,那個時候海齊大了、離開家了,說不定我會開始擔心變成獨居老人,而你是個持家的好女人,有你在家,我可以安心在工作上發揮……」

  「沒錯,就是這樣,我們配合得很好,我們應該在一起。」

  「可惜,我愛上閃閃了,一個缺點比優點多的女生,她不像你這麼會做菜,做個家事也是拖拖拉拉,非要人逼迫才肯動作,買菜不挑新鮮、只選便宜,整理院子時,只要不盯緊她,她就會跟孬孬玩成一團,忘記打掃是她的工作。

  「她不像你這麼恬適安靜,我講一句、她應我十句;她不像你這麼溫柔,成天跑跑跳跳,玩玩鬧鬧;她不像你這麼體貼,多數的時候,她把自己擺在第一位,可是,我愛她,非常愛。」想起小雨傘,他的臉上不自覺地浮起笑容,無緣由地開心著。

  「愛上這種女生有什麼好?」她不平,輸給這種女生太冤枉。

  「沒什麼好。但我就是不由自主愛上她,愛到她離家出走,我就無法工作,愛到一天看不見她,我就脾氣火爆到想揍人出氣,她不在,我變不回蕭書臨。」

  「或許那不是愛情、是迷惑,你從來沒有碰過那種女生,她比較野、比較沒家敦、比較沒知識……」

  「夠了。」他的暴躁現形,一吼,嚇得她噤若寒蟬。「不許說她的壞話,就算她真的是你說的那樣,很可惜,我就是愛她,無法愛上有知識、有家教的你。」

  他出口傷人,為了他的小雨傘。

  淚水在她眼眶裡打滾,蕭書臨歎氣,他知道自己過分。「把鑰匙還給我吧,這裡是我和閃閃、海齊的家,客人不應該擁有我們家的鑰匙,至於因為我而讓你遭受的損害,請你提出來,我會盡力補償你。」

  語畢,他伸出手,向林靜柔拿鑰匙。他眼底有著不容置疑,她看看他,再求助似地看看蕭媽媽……

  「書臨,夠了,不需要為了一個野女人瘋成這樣!也許她真的有迷人之處,不過那些只是短暫的迷戀,你早晚會理解,誰才是真正適合自己的女人,就像你爸那樣。」

  「是嗎?這些話是爸爸親口告訴你的,還是你自己猜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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