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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楚月    


  「立美,我知道你很氣他對我的態度,可這就是他的個性。已經改不了。不過他對我要求不高,只要讓他下班回家有飯吃,家裡乾乾淨淨就好,其他的,他從不要求,就連他每個月的薪水也在你奶奶去世後全交給我,不曾過問錢用到哪去。或許他不體貼,或許他太強勢讓人反感,不過他至少給了我安全感。

  「講現實一點,婚姻是互利行為,你爸沒給我深刻的愛情,卻讓我有一個完整的家。媽當然也希望你能從這個婚姻裡獲得一點利益,別怪媽這麼想,因為你是我女兒,我當然要保護你。你可能不知道,你結婚前一天,你爸整晚睡不著,他其實也反對,可是他不肯說,他不希望你因為他的反對而更執意要結婚。」

  莫立美聽完,內心彷彿被一個很重的東西壓住了,沉重得令她有些頹喪。

  她認定母親是礙於經濟壓力,所以無法離開父親,她也就不曾詢問,結果卻不如她想的那樣,原來事情不能只看表面。

  父親的態度也令她吃驚。

  「媽,你放心,之禮真的對我很好,我跟你一樣很堅強,不會輕易被打倒。」

  母親從父親那邊獲得保障的家庭,而她在之禮身上同時獲得家庭以及愛情,她算是幸運了,也會好好珍惜。

  第六章

  莫立美蹲在書櫃前,眼睛迅速瀏覽每一櫃,指尖也輕輕滑過一本又一本的書背,企圖找到那一本躲在書海之中的小說。

  怎麼會這樣?客人借書還書的時候,她都會分開放,以免弄混,今晚客人確實多了,一堆要還,一堆等著要借。

  還書的客人可以稍微慢一點,通常熟客都會把書放在固定的位置,然後繼續找新書;借書的客人,她會盡速處理,不過也不至於到手忙腳亂的地步。

  那……她怎麼會少了一本書?熟客開心拿著書到櫃檯,條碼一刷,她說還欠一本書,熟客說全都還了,可是從袋子裡拿出來的書明明就少一本,她也不知如何解釋。

  最後熟客還特地回家一趟,然後致電過來說確定已經還完了,問莫立美是不是不小心還沒刷條碼就擺進書櫃。有時候是會發生這種情況的,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晚上十一點半,她還待在租書店的原因。

  熟客確定有拿書來還,電腦沒有紀錄,她只好努力尋書,只是她從小說的第一櫃來到最後一櫃,依然沒有找到那本書。她愈找愈疲倦,最後起身坐在沙發上,望著書櫃發呆,直到有人敲了玻璃門。她抬頭看,發現是丈夫,她有些意外。

  「之禮,你怎麼過來了?」

  「我都下班了,你竟然還沒到家,問之雅,她說你還在店裡。怎麼了?」他沒有明白表示擔心,莫立美卻明白他在關心自己,內心備感甜蜜。「有一本書好像不見了,我正在找。」

  「一本書不是很多錢,明天再找不就好了?」

  「不行啊,客人很擔心,每隔十分鐘就打電話過來問有沒有找到,盡快找到的話,她才能安心睡覺吧。」她也覺得一本書沒有多少錢,不過重要的是信譽問題,彼此都不想被誤會。

  「哪間出版社?書名是什麼?」

  「玫瑰出版社,歡愛系列……」徐之禮很快便來到佔了兩個書櫃,幾乎變成專區的「玫瑰出版社」書籍前,等著莫立美說書名好讓他找。

  「書名呢?」等了一會兒沒下文,他主動問。莫立美眨眨眼。臉上露出有些不好意思的表情。「書號2659,書名是……「老爺,不要!」」兩人已經是夫妻了,她還是很害羞。

  徐之禮面無表情,若無其事地開始找書。

  立美是依照出版社、系列以及書號分門別類,所以客人很容易找書,而且她的客人也不會亂放,基本上不會有找不到的書.2657「少爺,我要!」、2570「大爺,就要!」,同一層書櫃就是沒有2659。

  「你確定客人有還?」這個書系是紅色書背,非常搶眼,沒有色盲的人第一眼應該都會先注意到。

  「她是我店裡的第一個客人,我跟她很熟,她不會騙我,說有還就是有還……我覺得應該是我這邊出錯的機率比較高,只是我都有分開放,實在不曉得會放到哪去。」莫立美蹲在書櫃前,怎麼也想不起那本書的下落。

  客人還書的時候,她也會稍微記一下書名,可是「老爺,我要!」這本書,她今天真的沒有半點印象。

  「我再找找看。之禮,你剛下班回來,一定很累了,你先回去,我自己找就好了。」看見丈夫身上還穿著西裝,領帶已經解開,眉眼間的疲憊很明顯,讓她看了非常心疼他。

  「你還沒回家,我怎麼可能一個人回去。下次若還有這種事發生,我情願你跟客人說已經找到,然後自行吸收費用,也不要弄得這麼晚,我還好說話,媽就不一定了。」其實他也希望立美能專心照顧家裡,畢竟他的薪水足夠應付一家人的開銷,他想讓立美過得更輕鬆,不過他也看得出她熱愛工作,只好讓她繼續開租書店。莫立美差點忘記太晚回家,婆婆會不高興。

  「我知道了,我再找五分鐘就好,如果找不到就跟客人說。」只是一本書錢,沒必要弄壞關係。

  五分鐘後,她頹喪地宣告放棄,準備打電話告訴客人說找到那本書了,讓客人安心入睡,也能讓她關店回家,但沒想到她竟然看見意外的一幕——之禮站在書櫃前聚精會神的翻閱一本小說,書名被遮住了,但她畢竟是租書店的老闆,只消一眼,便由封面認出那本書是前陣子租書率居高不下的「分居」。

  正如小說的書名,的確是在探討一對夫妻的分居。內容很簡單,女主角愛男主角,他們結婚了,女主角以為男主角也愛自己才會娶她,如果一個故事這麼平淡怎會有賣點,重點就在於最後女主角才輾轉得知男主角對她其實沒有愛情,他愛的始終是前女友,後來女主角提出分居的要求——很典型的老梗劇情,不過看到最後,心情總會貼近女主角,然後淚如雨下。

  「好看嗎?」徐之禮壓根不看這種傷害眼力還沒有什麼建設性的書,不過不得不承認書名吸引了他。

  「這男人根本不愛她,她怎麼會傻到看不出來?」他迅速翻完一章,已經有結勾。

  「因為女人是很傻的,如果她很愛這個男人,那麼她會學鴕鳥自我欺騙,假裝對方很愛她,假裝沒有看見對方不愛她的事實。」

  「只有你們女人才愛看這種不切實際的小說。」徐之禮沒有批評的意思,純粹就事論事。

  「你錯了,店裡也有喜歡看言情小說的男客人喔,之雅還會跟他們討論劇情。」根據之雅說,如此一來更能掌握男人的心理,有助於她寫小說。

  徐之禮搖搖頭,把書放進書櫃裡。

  「再怎麼傻也要有一個程度,對方不愛你,你非要霸佔住那個位子不是自取其辱嗎?」無論是經濟、愛情,他向來都非常理性分析。「投資都說要分散風險。太執著某一個基金、某一支股票,下場不是大好就是大壞,值得嗎?」

  莫立美笑了,存心挑丈夫的語病。「那你是能接受我腳踏多條船羅?」

  「你明知道我的意思不是這樣。你們重視的是愛情,也許愛情真的很重要,不過讓自己因為某個人而失去自我,我認為非常不值得,也沒必要,永遠要記住,愛情不是非要對方不可,這一個愛不到,下一個或許會更好,強求得不到的是最笨的行為。」

  「或許女主角內心比任何人都清楚,又或許她根本什麼都不知情,無論是哪一種,我相信她都是心甘情願。」如果她是女主角,真的能做到嗎?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她也不清楚。

  「就算男主角愛的是別人,你也能接受?」

  「那怎麼能說是心甘情願?」莫立美把書拿出來塞給丈夫。

  「我說的是這本小說的女主角,不是說我自己。這本書的結局非常好,女主角原諒男主角並且重新接受他,也許這種事在現實中不太可能出現,不過看小說嘛,只是休閒而已,又何必太計較?這本書借給你,看完再拿來還就好了。」

  「我不需要看。」他放回去。

  她又拿出來。「看看嘛!你看書很快,應該花不到一個小時,看完後,你也可以跟之雅討論劇情。基本上,之雅跟你一樣覺得女主角很蠢,可是我覺得因為你是男人,之雅又沒真正戀愛過才會有這種論點。從古至今,愛情最傷人,沒有經歷過的人根本無法體會。你等我一下,我去打個電話就可以回家了。」

  徐之禮看了眼硬被塞在手上的書,無法想像自己會有時間看這本書,正當他想把書偷偷放回去時,眼角餘光瞥見站在門口的人影,很陌生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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