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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千尋    


  大量生產?這次,他停下手,抬起眉,眼光裡出現了幾分不耐煩。「這是藝術品。」

  他開口了!她終於找到正確的鑰匙,打開他的說話能力。

  「藝術品是掛在博物館裡,放在某個特定位置,得用燈光去照,才照得出價值的東西,你不會躺在藝術品上面滾來滾去,不會在藝術品上面留下一圈冷水痕跡,更不會讓你的屁股在上面放屁,所以,你這個不是藝術品。」她揚高音調,做出完美結尾。

  他覷她一眼,雙手橫胸,對她的話不以為然。

  她繼續往下說:「你的東西比藝術品更好,它有功用,它的存在讓人類的生活便利,它不只是美得有藝術價值,還在人類的演化史上佔有一席之地。

  換句話說,它不是死的藝術品,不必躺在冰冷博物館裡接受買票進入的觀眾評語,它是活的、有生命的、與人類息息相關的……藝術文化。」

  諂媚!

  他嘴角撇了撇。她有三寸不爛之舌,這種人適合當說客,可惜他是孤僻男,對於多話的女人只會感到更厭煩。

  「我有一本木雕攝影集,裡面全是大師的作品,那個大師的名字叫做御心,如果你有興趣,我可以把那本書借給你。」

  她也知道御心?一絲不易察覺的笑意滑過眼角,他把椅子和工具收回倉庫。太陽快下山,森林裡的樹葉會遮蔽陽光,因此外面暗得更快。

  向秧秧起身,繼續追在他的屁股後面。

  「白先生到底什麼時候回來?你可以告訴我嗎?」她加大聲量問。

  突地,他停下腳步,盯住她的雙眼看半天,說:「我就是白先生。」

  「對不起,我指的是白聿鑫先生,不是他兒子。」

  「我就是白聿鑫。」

  白聿鑫五十幾歲,個子矮小、性格難纏……向秧秧恍然大悟。她又被吳組長耍一次,吳組長自己簽不了約,也不讓她順利簽約。

  她不知道吳組長騙她的不只這個,他還刻意不給她白聿鑫台北的公司地址,若不是她的運氣超好,她將守在沒人的屋子外面傻等。

  她露出燦爛笑臉。沒關係,他們是競爭對手,被耍才正常。

  向秧秧飛快恢復反應,飛快遞出名片,飛快……在他把門當著她的臉甩上那刻,把鼻子縮回來。

  第3章(1)

  白聿鑫在門後咧嘴大笑。當他說自己就是白聿鑫的時候,看見她的錯愕表情非常逗趣,但那個表情還不及他當著她的面甩上門時,她受驚的臉。

  美女是不會這樣被對待的。

  他低頭,看一眼名片,上面的名字吸引他的注意力。

  向秧秧。

  他記得這三個字,有一段時間,在飯桌上,母親經常提起這個名字,後來她轉到夜校,母親扼腕的模樣,好像失去的不是學生而是女兒,母親對向秧秧有很高的評價,他也記得那場吵架,記得她臉上的紅印,記得他以為她要去跳樓自殺,卻聽見她瞧不起愛情的評語。

  是同名同姓嗎?機率不高,這不是個時常出現的名字,而且以年紀來算……差不多。

  他想起她的學歷,想起她向上爬的兩百八十倍阻力,微微一笑。母親失算了,向秧秧並沒有成為她看好的那種人,不過,她倒是和多年前一樣,戰戰兢兢、積極進取。

  他沒多看她兩眼,卻把她說的每句話聽進耳朵裡。

  他同意她說的,可惜她做了功課,卻沒做夠,她不知道,他和她一樣,也是銷售專家,只不過他們用的是不同方法,而通常,他是坐在辦公桌後面下指導棋的那個。

  不過她竟然看過那本攝影集,他還以為那本書很冷僻……微曬,不想了,他把名片往垃圾桶一丟,上樓沖浴。

  洗過澡,他換上純棉背心和短褲,到廚房給自己煮麵。

  他的廚藝遠遠不如他的木工,煮出來的東西差強人意,但老天爺很公平,給他爛廚藝的同時,也給他一副強健的腸胃。

  天全黑了,他把面端到客廳桌上,再把電腦放在桌旁,他習慣善用吃飯時間,打開網頁,再看一次今日的全球股市。

  尚未開動,門先一步砰砰響起來。

  是誰?表弟、表哥?不會,他們知道他不愛被打擾。放下筷子、推開椅子,他走到大門邊,一把拉開。

  門外,有一個比剛才更狼狽的向秧秧。

  她散亂的頭髮上有幾片落葉,膝蓋間有爛泥,右手提著一隻歪得很厲害的鞋子,而她的襯衫窄裙已經找不到優雅味。

  「呃、對不起,森林裡面……很黑。」她笑得很巴結。

  「要我借你一把手電筒?」他面無表情道。

  「其實……我有更過份一點點的要求,能夠說嗎?」

  他沒反應。

  向秧秧提起勇氣,再把燦爛笑容發揮到淋漓盡致。「能不能請你……收留我一個晚上?」

  白聿鑫淡淡掃她一眼、關上門,走進屋裡,沒多久後出現,手裡真的拿了把手電筒。

  所以,他認為她的要求太過份?

  「對不起,我真的、真的很怕黑。」她越笑越可人,由此可證,她的憤怒已經抵達崩潰邊緣。

  他略過她的笑,細細端詳她的臉。她的鼻頭是紅的、眼眶是紅的,剛剛的森林奇遇的確讓她嚇破膽?

  她見他不動如山,拿著手電筒的手還停在半空中。唉,至少吳組長在這點上頭沒騙她,他的確是性格孤僻到很難纏。

  咬咬唇,沒辦法了,當自己沒辦法壓搾出男人的同情心,能做的只剩下兩件事情,第一,和他上床,達到目的。第二,扭頭就走,別浪費自己的生命。

  她選擇第二個。

  顫巍巍地抬起手,她打算接走手電筒。

  她手一抬高,白聿鑫就從屋裡透出來的亮光中看見她的手臂有一大片擦傷。好吧,他承認,一個都市嬌嬌女就算有了電筒,怕也很難走出這片森林。

  在她的手快碰到手電筒那刻,他改變主意。

  她抬頭望他,這一眼,讓他發現她的眼底閃著淚光,而她的嘴角在發抖。如果不是她太會演戲,那麼就是她真的很怕黑暗。

  白聿鑫沒說話,轉身進屋,沒關上門。

  他的意思是……邀請?

  呼!向秧秧大大鬆口氣,跟著進屋、關上門,把她懼怕的黑暗關在門外面。他上二樓、她也上,今天一整天,她好像從頭到尾都跟在他的屁股後面,幸好他的屁股很好看,不然這樣跟進跟出,她的眼睛肯定長痔瘡。

  「浴室在那裡。」

  簡單交代,他從櫃子裡拿出一堆東西,她接手、他下樓。

  「謝謝。」

  向秧秧低頭,看著毛巾、牙刷、大號的衣服和……內褲,臉發紅。這個男人雖然性格孤僻難纏,但其實,是個細心的好人。

  她洗得很快,不到十分鐘,連頭髮都洗乾淨了,她是個俐落的女人,不會把時間浪費在不是賺錢的事情上面。

  下樓,他坐在沙發上等她,沙發一側放著被子和枕頭,而沙發前的桌子上擺著一個醫藥箱,他在她洗澡的時間裡,已經將她需要的物品準備就緒。

  他有點訝異,通常女人洗澡的時間可以讓男人在操場跑上二十圈,而塗瓶瓶罐罐搞保養那套,又可以讓男人看完電視新聞,雖然這裡沒有瓶瓶罐罐讓她塗抹,但她的速度快得讓人驚艷。

  「謝謝你的收留,我保證,明天就走。」

  她沒說天亮就走,是因為打算在天亮到天黑之間再說服他幾個小時,若他還是不同意,別擔心,在未來的三個禮拜,她會天天來,將用國父推翻滿清的堅定,拿到他的簽名。

  白聿鑫不應話,打開醫藥箱,拿出優碘和棉花棒給她。

  她笑笑,說:「沒事,只是小傷,幾天就會自己好了,不必麻煩。」

  小傷?他擰眉望住她的膝蓋和手臂。女人不是最怕在身上留下疤痕?

  剛剛他以為會聽見從浴室裡面傳出哀叫聲,但並沒有,現在連上藥也省,她是個對痛覺魯鈍的女人?

  他把藥瓶往前推,話簡單扼要。「擦藥。」

  「呃,好吧,你堅持的話。」

  向秧秧拿過藥水,鋪兩張面紙在桌面,把手臂放在面紙上,像澆花那樣,把優碘澆在傷口上,沒皺眉、沒倒抽氣,只上忙著把他堅持的事完成。

  他瞪她。她的行為擺明了就是敷衍!拿過優碘和棉花棒,他接手擦藥動作。

  他靠她很近,他身上的沐浴乳和她身上的一樣香,他穿著背心,讓人對他滿是肌肉的手臂和剛硬的胸膛目不轉睛,她不是素食主義者,而且她的早餐、中餐,只有一個小小的蛋餅。

  她那麼飢餓、她的胃發出抗議,美食當前,她不應該抗拒,並且她的費洛蒙也催促她把他吃干抹淨。

  向秧秧的心跳加速、緩慢呼吸轉變為喘氣,看住他的眼睛寫滿春天的訊息,很可惜,白聿鑫對於她腿上的坑坑疤疤,比對她的美艷的臉頰更感興趣。

  把他撲到,享受生命裡的最大樂趣?

  她想、她想,她好想哦,但魚與熊掌不能兼得,比起把他吞進肚子裡,她更想要搶他的茶葉,更想升上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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