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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頁     千尋    


  「你一定沒參加這本書的簽名會。」

  「書是別人送的。」

  他點頭。「御心就是我,你還坐在我的藝術品上面放過屁。」

  「你是……」沒等她把話說完,他就酷酷地走開了。

  向秧秧看著他的背影。聿鑫竟然是她最崇拜的御心?她臉上浮起一抹傻笑。

  尾聲

  他要回來了、他要回來了!

  向秧秧從早上就開始心慌,到了晚上仍然睡不著,凌晨四點半,她繞著自己的床閒逛,答案尚未揭曉。

  要不要穿上小禮服等他?要不要和他賭上這場?要不要把他收納為自己的專屬男人,並附贈自己的一生?

  十天了,她心底沒有草稿,好吧,用理智分析法來找答案。

  如果和他說再見……

  第一,她看不見他,會很想很想他,就像這十天一樣,天天詛咒電話不肯響。

  第二,沒有一個把她的手藝當成珍鑽佳餚的男人,她會懶得下廚,一天天荒廢自己偉大的手藝。

  第三,白天工作已經太忙,根本沒時間運動,要是連夜間運動都取消,她會在三十歲之前變成胖豬,被人家以女士稱之。

  第四,她永遠沒機會穿上那襲漂亮的小禮服。

  和他結婚的話呢?

  第一,她可以光明正大使用他的錢。

  第二,她可以把他帥帥的照片放在辦公室桌面,時時對人現。

  第三,她可以搾乾他的體力,讓別的女人只能幹流口水,卻永遠享受不到他。

  第四,萬一小孩出生,還找得到男人叫爹爹。

  第五,假如她變醜、變胖,他想要換換新鮮品味,還得捧上大把鈔票,求她更改身份證。

  第六、第七、第八……第一百零五,她可以去他的度假小屋,在他的藝術品上面放屁、翻滾,誰都不能批評她奢侈。

  向秧秧吐了一口長長的氣。找了那麼多點,她始終找不到結婚的壞處,好吧,勇敢一點,嫁了!

  做出決定,心情跟著輕鬆。

  她把衣櫃裡的小禮服拿出來,掛在立架上,把身份證和印章找出來,放在化妝台。

  就這樣了,嫁給他,不會錯。

  她上床,閉上眼,躺十分鐘。

  開燈、下床,在首飾盒裡找出一串搭配的粉色珍珠,掛在立架上,再從鞋盒裡挑出一雙珍珠白的高跟鞋,放在小禮服旁邊。

  上下看幾遍,點點頭,熄燈上床。

  五分鐘後,開燈,下床。

  她找出一個包包,把手機、鑰匙、皮夾,連同身份證、印章一起放進去,再查看一次,很好,完美。

  熄燈,上床。

  七分鐘後,開燈,下床。

  她進浴室,把牙膏牙刷擺好,沐浴乳、洗髮精整理好,再到化妝台前,把化妝水、乳液、粉底霜、口紅……一一就使用順序排好,再檢視一遍,可以。

  熄燈,上床。

  十二分鐘後,她想開燈、下床,想想,沒關係,早餐媽媽會準備,不會讓她餓昏在法院裡。

  閉上眼睛,她告訴自己,好好睡,明天是你的重大日子。

  然後,讓陶喆和蔡依林的歌聲飄入她的腦袋裡。

  明天你要嫁給我、明天你要嫁給我……

  向秧秧是被一陣腸絞痛給吵醒的,她跑廁所、蹲在馬桶上,拉到起不來。她昨天已經緊張得吃不下飯,現在還給她拉光光,還有沒有力氣去結婚啊?

  一大早,媽媽就起床,在她臥房外敲門。

  「秧秧,你好了沒有?」

  「快好了啦。」她呻吟。

  「你決定怎樣?要不要嫁給聿鑫?」

  「嫁啊,怎麼不嫁?」她有氣無力。

  「太好了,我去告訴你爸爸!」

  說著,於希真加快腳步下樓,把好消息傳播出去。

  她進廚房準備早餐,一面唱歌、一面煎蛋,原本她很擔心,三個女兒會不會因為她的關係痛恨婚姻,沒想到冉冉有了好歸宿,晚晚也有個方英雄在身邊愛護,而最固執的秧秧也願意和聿鑫結婚了。

  這不好了,心頭上的事通通放下,這輩子,她總算盡足責任  、不負誰。

  九點鐘,聿鑫到了,她開門,熱熱烈烈一張笑臉。

  「剛下飛機哦?先進來吃早餐吧。」

  她把女婿迎進來,熱情地送上一條毛巾。

  十幾個小時的飛機很折磨人,何況他還在飛機上工作,想把時間多空出一些,辦理好登記、休息幾天,好好陪他的新夫人。

  「嗯,秧秧……」白聿鑫遲疑問。

  「她要嫁,我已經問過了。」於希真笑得嘴巴快要咧到後腦勺。

  「謝謝伯母。」

  「不對,應該改口喊媽了。」

  「嗯,媽。」他順應准岳母的意思。

  「先吃飯,秧秧還要花一點時間化妝。」

  「沒關係,我等她。」

  於是,他和向爸、向媽一起吃早飯,早飯很豐富,有柴紫米地瓜飯、蔥蛋、同樣紅綠蔬菜,和一杯現打的香濃黃豆牙漿。

  他一面和長輩聊天說話,一面談著未來的規劃,他不介意秧秧上班工作,但不希望她太累,如果有困難的話,他願意提供協助。

  這頓飯,他們各異了一個半鐘頭,便秧秧遲遲沒下樓,而向媽已經上去問過好幾次,每次下來,她都搖搖頭。

  秧秧會不會臨時變卦?心一緊,對向爸向媽打過招呼後,他親自上樓逮人。

  敲門,裡面沒反應。

  再敲一次。「秧秧,是我。」

  還是沒反應,不會是逃婚了吧?

  白聿鑫打開房門、進屋,看見秧秧坐在地板上,抱著她的粉紅小禮服,臉壓進床鋪。怎麼回事?

  他走到她身旁,把她抱起來、放回床上。

  她抬眼看見他,笑笑。「你可不可以調地瓜黑糖水給我喝?」

  「你又沒中暑。」他失笑,摸摸她的額頭。還好,沒發燒。

  「可是我拉肚子……拉得很慘烈。」

  「很不舒服嗎?要不要看醫生?」他的眉頭扭了,知道她拉肚子會手軟腳軟,軟到只能趴在他背上,連打屁都是是有氣無力。

  「我不是故意的,也不是演戲,我的印章、身份證都準備好了,我想換衣服的,可是摔一跤。」她急急解釋。

  「沒關係。」他低對檢查她的手腳,尋找有沒有哪裡受傷。還好,只有膝蓋處有點紅印子。

  「我連包包和首飾配件、鞋子都整理好了。」

  「沒關係。」他親親她的額頭。好久了,他想她,想了好久好久。

  「我把要用的化妝品都排好了。」

  「沒關係。」他把棉被拉過來,蓋住她。

  「那你……錯過今天,你就不想和我結婚了,對不對?」

  「我沒這樣說。」

  「可你也沒表現出一臉惋惜。」

  他失笑。「我大概不會出現太過具備戲劇張力的表情。」

  對啕,他連舊情人都不罵兩句,真的超孤僻。「那今天,我們……」

  「我想今天結婚可能不是個好主意,你生病而我太累,找個黃道吉日吧,辦一個盛大的婚禮,滿足長輩們的虛榮心。」

  「嗯。」是啊,那天爸媽聽到他們可能要辦公證結婚,還有點小失望。

  「閉上眼睛,睡覺。」

  他下命令,她乖乖窩進他懷裡。他把被子拉好,蓋住兩個人,圈住她,讓她的氣味在他胸臆間滿盈。

  唉,幸福的滋味,就是心愛的女人佔據在自己的胸前。

  兩個小時後,向媽奇怪樓上怎麼沒動靜,上樓一探,從未關的門裡看見兩個相依相偎的男女,幸福也跳上她的嘴角。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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