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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頁     千尋    


  看她快樂,他也跟著快樂,秧秧是個容易把情緒感染給別人的女生。

  相處多日,他知道她是個笑面虎,知道她有許多面具在許多不同的時間戴上,心裡想的和表面做的是截然不同的兩套,這種人適合經商,卻不適合交往。

  但再不適合交往,他就是喜歡她了,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喜歡,能怎麼辦呢?

  「接下來,說說那個江緋琳吧。」她知道挖掘別人的過去沒道德,但她真的想瞭解他和他的上一段愛情,她明白問題出在自己,是她對愛情缺乏自信心。

  「我和她是高中同學。」白聿鑫不介意自己的過去被她挖掘。

  「然後呢?」

  「她家境清寒卻力爭上游,精神讓人很敬佩。」

  「因為敬佩,你愛上她?」

  她討厭他提起江緋琳時口氣太平靜,他應該火大、滿臉的勢不兩立,好讓她明白,他們之間已經徹底過去。

  「我是個悶葫蘆,不愛講話,所以她常來找我吐露心事。她來自單親家庭,有個腦性麻痺的弟弟,生活把她們母女壓得喘不過氣,她希望將來能賺很多錢,讓家裡生活無虞。」

  聽起來是個好女孩,但她才不說出這句評語。他應該要討厭江緋琳的。

  「她沒錢上大學,高中畢業就在餐廳打工,她長得很可愛,很多人問她為什麼不去當明星,那些人的話影響了她,讓她相信進演藝圈就能賺很多錢、改善家境,每次提起她的明星夢,她的眼底就會閃爍不已。」

  「你拿錢幫她進演藝圈?」

  「你是聽我表姐夫說的吧?我沒幫她進演藝圈,她是靠自己的實力進去的,我只是幫她繳交演員訓練班的學費。那段時間她很辛苦,一面工作、一面上課,但她對自己信心滿滿,再辛苦都不喊累,她常靠在我胸前告訴我,她會成功、會被所有人看見。於是我要她辭職,努力朝她的方向前進,除了經濟,我不能幫她太多,只能在背後默默支持,看她完成自己的夢。她常讓我聯想到逆流而上的魚。」

  所以他替江緋琳養家是真的?

  「可是她一旦成功,就背棄支持她的男人。」

  「演藝圈是個複雜環境,在那樣的環境之下,人很難不改變。」

  「你替她說話?老實招,你是不是對她餘情未了?」她嘟起嘴,用手指戳戳他堅硬的胸膛,他的態度讓她不滿意。

  白聿鑫拉下她的手指頭,與她十指緊扣。「我是覺得她可憐,一個女孩子,好不容易爬到今天的位置,她付出的,我們無法想像。」

  向秧秧同意。一個女人隻身闖入叢林,還能凱旋歸來的確不容易。

  為了他,她上網讀遍江緋琳出道以來的所有八卦。如果江緋琳是利用白聿鑫的錢進入演藝圈,那麼她也利用了呂立軒在歌壇的地位炒作緋聞,讓她的名氣爆增,之後,每個與她合作過的大牌男星都和她傳出不同新聞,這些新聞讓她的名氣越傳越盛,直到去年,她釣上現任未婚夫為止。

  她自己也在職場工作,知道要往上爬需要耍手段,成功絕對不是來自偶然,但她的立場不是江緋琳的死黨,而是白聿鑫的女友,所以,她反對她、反對到底。

  她環住他的腰,抿唇,認真道:「不對,真正可憐的人是你,你付出了支持和關心,到頭來卻被背叛。」

  他微笑不語。

  向秧秧踮起腳尖,環住他的肩背,發誓似地對他承諾,「有我當你女朋友的一天,我就不會讓你可憐。」

  心被觸動了!他從沒想過要誰替自己說話,從沒想過要誰去撻伐緋琳,只想著人各有際遇,怨不得她、怪不得自己,只要靜待自己放下心情,事情就會過去。

  可是秧秧跳出來了,她為他打抱不平,把緋琳的人格打進地獄,她說的每句話都是因為捨不得他把虧吃盡,現在,她還承諾不讓他可憐。

  心暖暖的,她的熱情燒掉他的孤僻,反手抱住她,他不管這裡是人來人往的百貨公司裡,也想回答:有你在,我就不會可憐。

  但他不習慣說情話,所以他抱緊她,很緊的那種抱法。

  她發覺了,笑著,笑得很邪惡。聿鑫是個容易被感動的男人,雖然他老用孤僻做掩護,碰到這樣的男人,不知不覺間,她的心一層一層淪陷。

  「孤僻男,我們要在這裡繼續玩愛的抱抱嗎?」

  白聿鑫莞爾,鬆開雙手牽起她軟軟的手繼續往前走,嘴角始終掛著一抹微笑。

  向秧秧停在禮服店櫥窗前,靜靜看櫥窗裡面的粉紅色禮服,那是件剪裁簡單大方的斜肩及膝禮服,右肩處有個裝飾蝴蝶結垂到腰處,蓮蓬的裙擺間綴著亮片。

  「你喜歡嗎?」

  「很喜歡。」所有女孩心底都有個公主夢,十七歲的時候,她穿過一襲像這樣的粉紅色禮服站在舞台上表演,可是那個夢好遠了,遠得她幾乎忘記被矚目是什麼感覺。

  「嗯。」她回答完,白聿鑫拉著她的手往店裡走。

  「做什麼?」她把他拉回來。

  「喜歡就買下來。」

  「不,我已經老得不適合作夢了。」

  「每個人都有作夢的權利,就算你已經五十歲。」

  搖頭。她知道自己已經不天真、不浪漫也……不作夢了,現實的人生有太多事等著她去闖。「走吧,我們再看看別的。」

  之後,她看了一組保養品,沒買;看了一件褲子,也沒買;看見一個包包,還是沒買。她是個很節制的女生,然後她看見一雙高跟鞋,愛不釋手,拿在手裡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最後,又把它擺回架子上面。

  「喜歡的話,就買下來。」白聿鑫重申。

  他的財力可以為她買下所有摸過的東西,她不需要為一個小小東西想半天,如果這種行為叫做寵溺,他樂意寵她。

  「等我有錢以後再買。」

  「不必等,你在我的森林裡消費了三雙高跟鞋。」他拿走她看了半天的鞋。

  向秧秧搶回高跟鞋,直覺說:「只是一段關係,我不想欠誰。」

  話是她說的,她卻被自己的話扯了心頭,扭著、撕扯著,痛得讓她蹙緊眉頭。

  可她這種不服輸的女人,越是這樣,越要找話來證明自己沒錯。

  於是她嘴硬道:「不要反駁我的話。世間萬物都只能維持一段美麗,水果只能擁有一段時間的甜美,蔬菜只能經歷一段時間的新鮮,再好的海鮮經過一段時間就會發出腐臭味,愛情也一樣,最好在厭倦彼此之前先說再見,就不會有誰傷害誰。」

  白聿鑫不語,但他總有本事看透她面具下的真心,所以他清楚她在嘴硬。

  不硬掀開她的面具,他會用心慢慢撫平她的焦慮,讓她慢慢相信愛情不僅僅是短暫。他不擅長言語,所以不在口頭上辯駁,他要用行動證明。

  但他的不語看在向秧秧眼裡成了默認,默認他們之間是「一段」,默認天長地久不可能。

  心痛持續,她懷疑自己有沒有能力蠱惑他,讓他忘記那條逆流而上的美人魚。

  第8章(1)

  母親從不打電話到公司,但向秧秧關掉手機,不想和她討論爸爸的事,所以她只好打進公司。

  於希真說:「秧秧,你爸病得很重,如果這時候我不照顧他,這輩子我會抱著罪惡感死去。」

  「他丟下我們的時候,罪惡感在哪裡?他高高興興和第三者發生關係的時候,罪惡感在哪裡?他聲聲句句愛女兒,卻轉頭就忘記女兒需要他的時候,罪惡感在哪裡?」她的聲音像寒冰,每句都不留情。

  「你爸後悔了,他對你們三姐妹很抱歉。我不希望以後,你們也後悔。」

  「沒關係,等我後悔,再講幾句抱歉不就得了?」她頂話。

  「秧秧,對不起,不管你同不同意,我都要去照顧你爸爸。」

  晚晚為了方便工作已搬到方英雄的住處,大姐把自己嫁出去了,家裡只剩下她和母親,現在……媽也要走?沒問題,她懂。

  「知道了,我會找時間回去整理行李,房東那邊我會處理。」

  「如果你肯放下憤怒,搬回來和我們同住吧,你爸爸沒有多少時間了。」

  向秧秧不應。

  「好吧,我掛電話,你爸爸快做完檢查了。」

  沒等母親掛掉電話,她倔傲地先一步把電話掛掉,這在宣示什麼?宣示她的態度不會軟化。

  煩死了!她用力地打開電腦,準備開始忙工作,只要夠忙,她就沒有多餘精神憤怒,憤怒和眼淚一樣,是件傷身、傷神的沒意義工作,有這種力氣,她寧可拿來賺錢,何況……她深吸氣。那個男人不值得!

  「組長,經理的人事命令下來了,貼在佈告欄上。」

  菜鳥從外面匆匆跑進來,手裡抱著一疊文件,他直接把文件丟在桌上,衝到了她身邊。

  菜鳥適應得比她想像中好,是個可造之材,假以時日,會有出色表現。

  「真的嗎?我去看!」

  說著,向秧秧不禁露出一抹笑容。拼了好久、等了好久,就算媽媽不再需要她賺錢買房子,但……她朝夢想前進了一大步,未來,她還要靠著自己的力量,一步步成為女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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