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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千尋    


  所以,他被綁架了?因為大家盛傳他是好野人?某個殺人變態狂把他活埋在森林裡,卻故佈疑雲,讓大家以為他出遠門?

  她把自己嚇到理智盡失,忘記殺人魔不會只殺男人不殺女人,她跑進森林裡,走他常走的那條路,為了怕迷路,她還用鑰匙在每棵經過的樹上做記號。

  來回,她在森林裡繞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尋求協助。

  她開的不是高速公路,卻讓車子的時速飆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剎車,聲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衝出來,以為發生什麼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樣看起來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搖,急急告訴他,她已經在森林裡找了好幾趟,還爬上大樹偷看他的家,  她說很擔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報警電話……

  她聒噪了很久之後,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亂搖亂晃,才晃出她兩分清醒。

  向秧秧這才知道,原來這裡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別墅,他沒有被謀殺或綁架,只是回到台北繼續工作。

  然後,他給了她白聿鑫的電話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飛車返北,途中,又開錯兩次路,回到台北時,已經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第7章(1)

  白聿鑫以為自己痛恨吵鬧,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發覺,生活很無聊。

  回台北一個多星期,他還沒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對所有人的疑問,更不想面對父母親的過度關心。

  他拿起電話,想打給向秧秧,告訴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話,一起喝個下午茶吧。

  不對,下午茶時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說過,為了升經理,她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去總經理家裡幫他的小孩免費補習,所以她肯定沒空。

  不然告訴她,茶葉在這個星期三會到,有任何問題的話,打手機給他?

  手機……他的手機只有父母知道號碼,連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號碼給她?他在想什麼?

  白聿鑫把電話放了回去。他還不確定兩個人之間的距離,還不明白朋友是什麼樣的關係,像他和公司裡的同事……不對,那是上司與下屬;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對,那是親戚。

  至於朋友,他都快忘記朋友之間是什麼樣的交情了。

  意外地,門鈴響起,他很少有訪客,他的住址不對公司同事開放,家是他的王國,原則上,下班之後,他喜歡不受干擾地獨處。

  是爸媽嗎?他們從表哥那裡知道他提早回來了?

  歎氣起身。希望這次他們來,不是要他去相親,對於婚姻……莞爾,他想起向秧秧說過,婚姻是一種很噁心、很虛偽的關係。

  打開門。是她?

  向秧秧穿著套裝,頭髮亂成一團,頭髮上面還有幾片很面熟的樹葉,她的裙擺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搖頭。每次出現,她都要把自己搞得這麼狼狽嗎?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為她要埋怨他說風涼話的,但她沒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兩片香純可口的紅唇送到他嘴上。

  他沒吃晚餐,肚子很餓了,所以這兩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還煩惱朋友的界線該設在哪裡才適當,此刻,他已經愛上和她接吻的感覺。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點點香、一點點甜,一點點的讓人愛不釋口。緊緊把她抱入懷內,雖然她全身上下不算乾淨,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氣味。

  突地,多日來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見,胸口那股教人憎厭的空蕩感覺消失,他喜歡上她軟軟的身子。

  他們吻了很久,吻到兩個人都有幾分喘、幾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遠遠超過朋友界線,吻到再繼續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滾。

  她鬆開他,他看她、她望他,兩人互視,不知道該為這個突如其來的吻做出怎樣的解釋。

  他想,或許他對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許面對愛情來臨,他做再多準備都不夠,因為它永遠會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從朋友朝愛情邁進。

  他未開口,向秧秧先一步脫下右腳的鞋子,舉到他面前說:「你的森林小路謀殺我第三雙鞋子,為了賠償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搶先一步,她還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強人。白聿鑫失笑。

  「為什麼?我以為你要幫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種女人不是瀕臨絕種,而是已經絕種了,生物學家建議我坐時光機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噹很難商量,他說他的時光機只能給大雄獨享。」

  「可是你一點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標準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麼叫做將就?」善良的同義詞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紀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藹可親,那是因為,她存在。

  「可是你會一天到晚在外面搶業績,你長得這麼美麗,我很擔心你搞外遇,像你這種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裡替我生兒育女,讓我在壽終正寢的時候,有一大堆家人圍在身邊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說過的話拿出來質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額頭,自我推銷說:「先生,在這個時代你必須學會降低標準、善待別人啊。別忘記,我很會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潔癖。」

  「可是,你不但聽過Party,還知道男人、女人混在裡面做什麼。」

  「對,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還能狂歡,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幾種嚇人體位,可以媲美奧運體操。我是壞女人,但女人不壞,男人不愛,何況我不過是要求一段短暫、沒有負擔的男女關係,又不是天長地久,不合再換嘛,幹麼那麼斤斤計較?」

  「短暫?沒有負擔?」他的眉毛下垂。

  他記得她是怎樣鄙視愛情婚姻的,和這樣的女生談愛情,隨時隨地有失去的危機。

  「白癡才會要求天長地久,就算恩愛夫妻到最後也會一個走、一個留,所以男女之間都是一段,差別只在於長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長遠,之前的經驗讓他對愛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個教他心動的女人出現,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險。

  他是那種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毀滅了,要是你為了追求天長地久,卻忘記即時行樂,等到人類最終的那刻,一定會遺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個女朋友,而那個可以陪你即時行樂的女人,就是我。」

  「為什麼?」白聿鑫莞爾。

  「第一點,你沒看報紙嗎?江緋琳就要結婚了,對象是一個資產超過百億的小開。」她拉著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內。

  「那又怎樣?」

  他早就不看關於她的任何報導,相信事情會慢慢淡掉,感情也會慢慢自動拔除,人類不是不懂改變的生物,也許他改變得比較慢,但他衷心相信,總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覺。

  「你可以帶我去參加她的婚禮,讓她充分理解,你對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點,懲罰一個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過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會保障你的基礎快樂。在你生氣的時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斷三雙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樂的時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噴噴的麻油雞面,讓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滿足。怎樣?」她對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臉。「分析得真好,還有沒有第三點?」

  向秧秧不讓他的手離開,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臉。整整兩天了,她擔心得快要心臟病發。「第三點,如果有必要,我樂意配合你,搶在江緋琳前面結婚,我們辦一場世紀大婚禮,我可以借助媒體力量,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運,娶到一個比她好幾十倍的女人。

  第四點,我現在還沒升經理,小小的組長比較好追,哪天我變成女強人,我會水漲船高,看不上你這個孤僻男。」

  「那你會看上哪一種男人?」

  「一個我走在前面,他在後面跟隨;我買東西、他提包包;我說東,他就不會多看西邊一眼;我從鼻子哼兩聲,他就明白自己應該找時間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麼關係?只要能讓我高興的男人就可以。」她擠眉弄眼、哼笑兩聲,可愛的模樣讓他跟著咧嘴。

  「其實,我已不是那麼在乎緋琳了,對我來講,她只是個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攬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親暱。說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這麼做,只是那時,她沒用那種氣勢萬鈞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沒發現,緣份已經來到自己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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