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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千尋    


  「菜市場裡的阿桑以為我是你的女朋友,每次看到我,都會在我的袋子裡多塞幾根蔥、幾片肉。」

  他們對她好,不是因為她長得很美麗,而是因為她背後的男人叫做白聿鑫,他的茶廠提供了許多工作機會,讓找不到工作的村人可以安居樂業  。

  在這裡,他的臉很冷、他不懂人際關係,但他做的事替自己埋下好人緣,所有人都對他心存感激。

  向秧秧和他們一樣,很感激他,不只因為他給的五百斤茶,還因為他讓她學會並非只有當惡女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知道。」知道大家都喜歡這個愛笑、親切的美麗女生。

  「我本來以為,我會很討厭這裡的。」也討厭一個冰臉孤僻男,沒想到短短兩個多星期,她喜歡上他寬寬的背影,喜歡他大大的手掌,喜歡他吃飯時臉上掩不住的幸福感。

  向秧秧握住他的手,盯著他的帥臉不放。他的臉一樣會讓她的口水從台灣海峽流到太平洋,但讓她真正不捨的,是他的心!一個貨真價實的好男人呵,說不定,這輩子她再也不會遇見第二個這種人了……

  「我知道。」白聿鑫摸了她的發、撥開她的劉海。她仍然是個美麗耀眼的女生,但他對她不再過敏。

  「可是現在,我很喜歡你。」

  「我知道。」因為他也喜歡上她……不只是手藝。

  「那以後,你會不會想我?」

  他提了提嘴角,沒回答。

  想在他嘴裡套出思念,她知道,沒門兒。

  「你知不知道這五百斤茶葉對我來講,有什麼意義?」

  「有了它,你可以升經理。」

  「對,升了經理,我會有更多的獎金、更高額的薪水,我可以替我的家人買一個新房子。到時候,我一定辦桌請你吃飯,記住哦,我欠你一頓  。」想到還會再見面,她的心情好轉了一大圈。

  「你是真心想請我吃飯,還是想要我送禮物?」他揚眉,笑問。

  真好,他越來越有表情了,這樣的白聿鑫看起來比較不孤僻。「被你猜中了,你可不可以不要這麼聰明?」

  「我沒辦法否決自己的智慧。」

  「好吧,為了不讓你太麻煩,我會親自擬好禮物清單。」

  「禮物清單?你還想從我這裡挖出什麼東西?」

  「你可以送我一台冰箱、一台電視機,如果你肯把屋子裡面的沙發割愛,我也很樂意,因為我睡它,已經睡出感情。」向秧秧扳動手指頭,一項一項數。

  「你在影射我不懂待客之道。」

  「幹麼心機這麼深!我又不是對每個人都耍心眼,至少我對你是真心的、真心把你當成好朋友,真心感謝你的收留,真心感激你沒把我吃掉…  …」他才要開口反駁,她先一步摀住他的嘴巴。「別否認,我是美女一枚。」

  拉下她的手,白聿鑫直覺回答,「放心,我對美女過敏。」

  對美女過敏?因為江緋琳的關係?

  她能理解,爸媽的婚姻能讓她嘲笑愛情,他的親身經歷就能教他對愛情退避三舍,不過這個時候,身為好朋友該做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真心希望他的感情有個好歸宿。

  「那麼我替你介紹一個宜家宜室的好女人?她或許長得不美女,但她有一顆善良的心。她不像我這種人,一天到晚在外面搶業績,她會為你燒飯洗衣,娶她,你不必擔心她搞外遇,你只要專心對待她,她願意把全部的愛情通通送給你;她為你生兒育女,為你操持家庭,在你壽終正寢時,會有一大堆家人圍在你身邊為你哭泣。你覺得好不好?」

  她在說屁話,但不說就得轉頭回到駕駛座,所以……繼續屁吧!

  「聽起來不壞。」白聿鑫笑笑,隨她的話語打轉。

  「那、那我……回台北馬上替你物色。」

  「要心地善良哦。」回台北三個字,不知道為什麼戳了他的心一下,讓他感到一陣疼痛。

  「放心,我絕不會找個像我這種惡女來荼毒你的生命。」

  「要很會做菜,而且有一點潔癖。」像她這樣。

  「瞭解,她得天天為你拖地,最好是不用拖把,跪在地上擰抹布的那種良家婦女。」她一彈指,知道。

  「她可以愛珍珠翡翠,但是不可以喜歡外面的男人。」

  他明白他們在說著無聊廢話,但不說,她就要走了,不想她走,只好陪她屁。

  「我保證,她連party都沒聽過,不知道夜店是在做什麼,以為酒只能用來做菜,而且相信鋼管舞是一種奧運的表演賽。」

  「有這種女人嗎?」

  「慢慢找就有,如果找到了……再給我茶葉一千斤?」

  「獅子大開口!」他笑了,在她額上賞一個爆栗。

  「拜託,這種女人已經頻臨絕種,我替你找到,連一千斤茶葉都捨不得?」

  「好吧,一千斤。」他妥協。

  「那……那……」在屁過那麼久之後,還真的得走了。

  白聿鑫也接不下去新話題,笑笑說:「開車小心。」

  「嗯,時速絕對不超過一百五。」

  他又笑開懷。「想要我的茶葉,就努力讓自己活久一點。」

  向秧秧咬著唇,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鄭重說:「白聿鑫,你真的是個很好、很好的男人,我們……是朋友了,對不對?」

  「對。」

  「很好的朋友,對不對?」

  「對。」

  「好到可以穿同一條褲子的朋友,對不對?」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來討人情。

  他皺皺眉頭,說:「和男人同穿一條褲子,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車,但在車子發動後,在後照鏡失去他的身影之後,笑容垮台,漂亮的眉頭染上一抹哀愁。

  ☆ ☆ ☆ ☆ ☆ ☆ ☆ ☆ ☆ ☆ ☆ ☆ ☆ ☆

  白聿鑫望著她的車子,直到它轉出森林,再也看不見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來到這裡十九天,改變他的生活習慣、改變他不多話的孤僻感、改變他的味蕾,連帶地,改變他對孤獨的享受  。

  以前,他享受一個人的生活,每年總盼著春茶、冬茶采收,從繁忙的大台北南下,到這裡過著隱居生活……現在她走了,他突然覺得三十幾坪的屋子很空曠,空曠到連呼吸都帶著淡淡的憂鬱。

  有人說,養成一個習慣需要三個月的時間,而她這個急性女人,只花十九天,就改變了他的習慣。

  走進屋裡,他覺得空蕩蕩的感覺很討厭。

  打開窗戶,對著屋後的森林小徑,初發的新葉在枝頭透著綠意,於是,他想起她的高跟鞋。

  向秧秧有兩雙高跟鞋,來這裡的第一天就壞掉一雙,拿到行李後,她換上自己的套裝和另一雙高跟鞋,只要他出房間,她就用鍥而不捨的態度追著他,討論把茶葉交給GOHO購物台的若幹好處。

  但他不聽,轉進森林深處,他喜歡森林裡的下午,風起,山嵐環繞,虛無縹緲間,讓他想起高中時期熱愛的武俠小說。

  「做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為什麼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電視呢?那是因為……」

  她說她的,他走他的,沒把身後的女人放在眼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兩步,而森林小徑光是穿運動鞋走就夠吃力了,她穿高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聽見背後有重物墜地的聲音時,回頭,看見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弄壞一隻,他忍不住發笑,笑她的狼狽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姐,跑到這裡來對他鞠躬哈腰,怎能不委屈?

  因為那一點點同情,他走到她身邊,伸手給她。「我們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硬是賴在泥地上,大聲耍賴,「你這個人怎麼那麼沒同情心?我為你弄壞兩雙鞋,一輛車子失蹤不見,你居然連五百斤茶葉都不肯給!」

  這是兩碼子事,好不?

  他沒解釋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問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不走、不走,除非你答應我的要求。」她被兩雙跟隨多年的高跟鞋弄得心浮氣躁,忘記做生意不可以用耍賴招。

  「好吧,你不走,我先走了。」

  她把頭別向一邊,他莞爾、離開,並沒有走遠,只是藏身在一棵大樹後面。

  向秧秧還在恰,她在心裡默數十秒,和自己打賭,賭他是個心地善良的好男人,可是一回頭,她發現整座森林裡只有自己。

  她嚇了、慌了,匆促起身,卻發現斷掉鞋跟的鞋子重心不穩,還沒站穩,下一秒又摔了。她來不及等自己直起身,先拉開嗓子喊,「白聿鑫,  不要開玩笑,你快出來。」

  他沒從樹後走出來,反而很壞心眼地偷窺她的衰尾。

  「我有心臟病哦,你不可以嚇我,要是我昏過去,就要馬上送大醫院急救。」

  他沒回應,第一次發現,原來耍壞心眼還……挺有趣的。

  第6章(2)

  向秧秧越想越不對,扶著樹幹,一點一點慢慢爬起來,她的屁股正對著他的方向,短短的小窄裙裡是黑色的安全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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