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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衛小游    


  其二是官老爺。

  他老人家已經在醫生的許可下回到家中休養。可當他看到最新一期的太陽報時,差一點兒又再度發病;特別當他發現自己那個頑固的孫子竟然在大敵當前的此刻,還表現出一副無關緊要的態度和模樣時,一股說不出的焦慮幾乎佔據了整個心頭,讓他沒辦法放鬆休養。

  為了就近照顧老人,雖然嘴裡不講,但官梓言已經幾乎算是一半搬回官家大宅了。他現在只有晚上才會回到春花奶奶的雜貨店樓上的租屋處過夜。

  福嫂和老王勸他直接搬回家裡,但梓言溫和地拒絕。

  「我還沒決定好。」他這麼說。但背後原因不明。兩老既然說不動他,也只好勉強接受他的決定。

  又過了幾天,官老爺終於忍不下去了。他坐在大宅開放式的迴廊裡,看著剛剛從玫瑰園裡走出來、為了整理花園而弄得滿身汗水和泥土的孫子,不待他坐定,便大聲咆哮起來:「你到底還在蘑菇什麼啊?!」

  將最新一期的太陽報丟到官梓言面前,確定他有看到頭版的標題和照片,才又大聲吼道:「瞧瞧這個外地人,長得多麼一表人才,簡直就像是東方版的基努李維,身高不僅有一百八十多公分,還是警界的精英人才,好幾次被任命保護外國來的總統和大使,前途不可限量。這麼優秀的男人,有哪個女孩子會不動心?更別說人家還千里迢迢特地追來咱這雞不拉屎的鎮上,要我是女孩子也會感動。反看你,儘管你是我的孫子,我應該護短才對,但是連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有什麼優點可以跟人家比,還提什麼『鹿死誰手』哩!」

  「拜託說話不要那麼大聲,很花力氣的,小心中風。」梓言一邊走進屋裡,一邊抹了抹額頭上的汗水,同時將那份報紙從地上撿起來。

  仔細地讀了一遍後,他做出評論:「果然是個很不錯的傢伙,娃娃也很上相。」小月這張照片拍得不錯,不愧是專業的記者;儘管主要身份是文字記者,但在人力嚴重不足的報社裡,小月往往也身兼攝影記者的任務,而她做得還不賴。

  官老爺差點沒吹鬍子瞪眼。「還有空讚美別人!丫頭都快被人搶走了。」瞧,出院後這幾天也沒見她上門來噓寒問暖一下,以前她哪一天不往這裡跑,把官家當自家廚房一樣天天來報到!

  將報紙整齊地摺好,放在一旁的桌上後,梓言在老人身邊的籐椅坐了下來,倒了一杯茶給老人後,也給自己倒了一杯。

  捧著茶杯的他,看著迴廊外的玫瑰花園,心思一瞬間飄得好遠。

  官老爺看著孫子與他母親極為相似的側臉,忍不住抱怨道:「想要你在這裡時,你不在;現在不想要你留在這裡時,你卻賴著不走。」

  要是以前,聽了這話,梓言一定會馬上起身就走。

  因為以前的他太脆弱,也太容易受傷,因此自尊也格外高傲,很容易因為一點點小事而覺得深受傷害。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不再是以前那個脆弱無助的男孩了。現在的他,有一雙強壯的手,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保護他想要保護的人。他強壯的心臟不會再輕易被刺傷。

  而且,老王伯伯說,自他十年前不告而別之後,身旁這個老人每天都花上許多時間親自照顧這片黃昏玫瑰花園。

  眼前這片玫瑰園比以往任何時節都要來得生氣盎然。

  而還有什麼理由,是除了愛以外的原因,能讓老人辛勤地照顧媽媽最愛的玫瑰呢?

  隱約的,成年後的他開始瞭解,儘管有些人嘴巴上什麼都不說,還假裝自己很冷硬,但是在他嚴肅的外表下卻藏著一顆分外柔軟的心。

  或許當他過去在為那些事悲傷而痛哭流涕時,也有另一個人跟他一樣有著相同的心情。

  就像玫瑰莖上容易傷人的刺。真正怕受傷害的人,才會在自己四周立起層層保護的外衣,藉此阻擋外來的傷痛,也因此同時意外地傷害到想靠近碰觸的人。

  透過親手照料嬌嫩的玫瑰,他的心也忍不住跟著柔軟起來。

  他想起從前,想起媽媽,想起剛到小鎮上時的種種不適應。撇開所有的偏見與傲慢之心,進而發現……

  「我以前真的是個很難相處的小孩吧?」他說。

  好半晌,他沒聽見身邊老人的回答,正要回頭時,老人才沙啞地開口。

  「何止難相處。」回想從前他們祖孫倆惡劣的關係,官老爺忍不住苦笑道:「那時候的你對任何人都不信任,還把自己裹得像個厚厚的繭,沒有人有辦法看穿你真正的想法,除了——」

  「除了娃娃。」梓言接道。

  官老爺點頭道:「是了,除了那丫頭。真不曉得她是怎麼辦到的,總之,只有她有辦法讓你笑,讓你有情緒。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知道,總有一天你們會在一起。」

  「所以說,你其實不用那麼擔心我和娃娃的事。」梓言指了指桌上的報紙道:「你知道鎮上的傳言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加油添醋來的嗎?這一次我們會把事情處理得很好的。」

  還記得很久以前,娃娃曾經告訴他,心語小媽說流言只有百分之二十的真實性,其它都是編造的,希望他不要受到那些流言的影響而做出錯誤的判斷。

  「可是,就算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性,你都該表現出一點點擔心。」老人知道自己說這話時有點像是在抱怨。

  「我的確是很擔心。」梓言語調淺淺地說:「我擔心你;我要你的身體完全好起來,再用很宏亮的聲音罵我。」

  「你、你瘋了,居然還敢討罵!」官老爺忍不住脹紅了臉罵道。

  「不要緊,你儘管罵。」梓言微笑地應承:「我以前很驕傲,不懂得珍惜,但現在我總算懂了。」能這樣被罵,原來也是一種幸福。

  聞言,官老爺差點沒真的中風。「好個狠毒的小伙子。」居然說出這麼感人的話,是想讓人感動死嗎!他訕訕地說:「如果你以為這樣做就能讓我放過你,那你就要失望啦。告訴你,我可不吃這一套。要想得到我的諒解,除非你去把那丫頭帶過來這裡看我。開玩笑!我已經好幾天沒看到她了,我不相信你真的一點都不想念她的伶牙俐齒。」

  「誰說我不想念。」梓言拍拍老人的肩。「快點好起來,外公,等你完全康復,我就去找她。」

  老人的嘴一張一合,好半晌才擠出話來:「要是她被人先一步追走,可別怪我這老頭子拖累你。」

  梓言保持平靜的語調說:「不會的。如果她決定不要我,她會自己來告訴我。」

  不用等太陽報出刊,也不用等別人來告訴他最新的馬路消息,內心深處,他就是知道,她會是那個在確定自己的感情後,就不會隱藏的人。當中絕對不會有半點曖昧不清的灰色地帶,不是愛,就是不愛。真奇怪以前他為什麼看不清這一點。還是說陷入感情漩渦時,人總會有一點盲目?

  七歲時的他不懂得愛情,因此從沒仔細思考過,手牽著手,迫切地需要一個人的背後有著什麼樣的含意。當時他只自私的知道,他需要她,也仰賴著她提供的溫暖驅趕他內心的黑夜。

  十七歲時的他不相信愛情,以為像她說得那樣輕易的愛,不可能是真正永恆的感情。為此他不滿足,內心的驕傲使他拒絕接受自以為不完整的感情,甚至因為怕受傷害而選擇離開。

  如今他已經過了二十七歲的年紀,回到曾經兩次逃離的地方,卻反諷地在這塊土地上找到重新面對愛情的勇氣。

  慢慢地,他開始瞭解,如果有一天當她決定不再愛他,那麼他將會是第一個知道的人。而那個時候他將心碎至死。

  剛回到夏日鎮時,他還不知道她到底還愛不愛他。

  現在他知道了。或者在更早以前他就知道了,只是他一直都很盲目,也很笨。

  她總是要他問自己的心;因為他的心中一直都有著答案,只是等待他親自挖掘,找尋真相。

  他不知道他是怎麼看清楚的,只知道,在某天早晨醒來,當他回想著

  過往所發生的一切,生命中的許多細節被片段地打散後又重組起來。

  也許是因為外公突然病倒的關係,也或許是歷經了一段逐漸領悟的過程,而豁然開朗的時候終於到了。

  當他再度睜開雙眼時,只看見一個再明顯不過的答案。

  那就是,他深深地愛著當年那個曾經多次說過愛他的女孩。

  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如此。

  原來他一直都不曾改變,一直都只愛她。那份愛,他曾經不完全地接受過,更抗拒過,但都沒有改變他愛她的初衷。

  事隔多年,他離開了,又回來了,結果證明官梓言仍然愛著方心語。

  而娃娃曾說,她永遠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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