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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衛小游    


  假如不想接受那個血緣上與他有關、內心裡卻流著冰水的老人的資助,這將是一個雖然不是唯一離開這座小鎮讓自己獨立的機會,卻也是一個非常珍貴的機會。

  早在好幾年前他就開始靠著打工存錢來支付自己的學費,未來也不會例外。他不想看著他人的臉色過生活。再者,他很清楚,那個人之所以支付他的生活費用,不過是為了他自己的面子罷了。他不想依賴別人,更不想欠下那個人的人情債務。

  這種住在他人屋簷底下,想要早日掙脫束縛、得到自由的日子,娃娃是不會瞭解的吧?她有一個那麼愛她的小媽。

  她怎麼能夠理解他想要獨立、獲得自由的急切?

  他早早就想要飛走,甚至只是提早一秒鐘也好。

  然而他也承諾過,他永遠不會離開她。

  她是他的牽掛,只是沒想到,這份牽掛,曾幾何時,開始變成了牽絆。

  她手裡彷彿捉著一條無形的繩捆住了他。有時候想起他們兩人在童年時候訂下的約定,他總有那麼一點不安,深怕辜負……怕無法信守到底……

  「梓言,你在想什麼?為什麼這樣子看著我?」娃娃被他臉上那份奇異的表情所困惑。

  他愣了一下,從思緒中回到現實,輕聲回問:「我是怎麼樣子看著你?」

  她細細打量他,忍不住蹙起眉說:「你剛看著我的樣子,好像你雖然人在這邊,但心思卻己飄到很遠的地方去了一樣。我不太會形容。那讓我很不安。」

  沈默了好半晌,他才回應道;「如果我說你想太多了,會不會好一點?」

  「當然會。我相信你。」

  信任的問題再次浮上眼前,他也再次將之自迷惘的心中揮去。

  「傻瓜。」他伸手揉了揉她的頭髮。離校方給的入學日期還有一段時間,還是暫時先把那件事擱下來,再考慮考慮吧。

  「笨蛋。」她微笑地看著他,順口回了一句:「傻瓜愛笨蛋。」

  愛。他心跳短暫地停頓了數秒,一如以往。每當她順口無心地說出這個詞彙時,他總有胸口一緊的感受,而後他笑自己想大多了。

  娃娃經常不吝嗇說出這個字。

  她總說她愛她小媽。

  也常說她愛美美和小月;她們是她的「好姐妹」。

  她愛同學、愛老師,任何人她都愛,彷彿這世上沒有一個能被她記恨一輩子的人。

  當然,她也說過愛他,愛他這個「好朋友」。

  娃娃是博愛的,她的愛可以無條件分給很多的人。

  也因此,人人都愛她,自然他也不例外。

  可為什麼他會覺得這麼悲傷?從前他並不會這麼地容易傷感,更不會細分他們之間的情感成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雖然她說愛他,但他總覺得還是不夠?

  曾幾何時,他變得這麼的貪婪,想要更多更多?

  「梓言?」每當他不快樂時,她會毫不遲疑地握住他的手,就像現在。「你又在想什麼啦?」

  他回握住她,貪戀她掌心的溫度。剎那間,他覺得好冷,而唯一的溫暖來自身邊的她。「十年了,娃娃。我在想,我跟你認識已經十年了吧。」

  「是啊,好長一段時間喔。真難想像我們竟然已經認識對方這麼久了,有時候我都還有一種好像昨天才剛剛遇見你的錯覺哩。」她想著,思緒跟著飄回過往。

  認識官梓言的那一年,她才六歲,還很小,他也差不多,七歲多一點而己。

  初相遇,她是英勇的女戰士,拯救落單被欺負的小男孩。

  他們從不是朋友,到成為彼此最好的朋友。

  過程中,一起走過生與死。她陪伴他走出母親離世的悲傷,他則拯救她遠離死亡的陰影。七歲那年,他們發誓要永遠不分開,成為彼此生命裡最重要的存在。

  那絕對不是開玩笑的。但對她來說,所謂的「永遠不分開」並不是像羅蜜歐或茱麗葉那樣,是為了愛情的緣故;也不是失落的一角遇見另一半;更不是海枯石爛、天長地久。而是另外一種難以言說的,彷彿天經地義的亙古諾言,他們生來就應該屬於彼此。

  很難用實際存在於這世上的語言來形容他們兩人之間的聯繫。

  真要形容的話,那或許更接近於某種習慣吧。

  習慣一轉過身就可以看見他。

  習慣沉思累了,想找個依靠時,他的肩膀就在旁通。那是屬於她的肩膀,隨時為她準備的。

  習慣悄悄收藏起他偶爾不經意流露出來的寂寞表情。

  習慣在為他感覺冰冷時握住他的手,把自己的溫度傳遞給他。

  習慣分享彼此的哭、彼此的笑。

  也習慣讓所有人知道,方心語和官梓言是形影不離的好朋友。

  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長久。但她習慣於相信,即使有一天,天塌下來了,海水都乾涸了,他們之間的友情仍會歷久彌新。

  習慣了這樣子的習慣,實在很難不繼續下去。

  十年了呢。他們一起經歷了小學同班、中學同班、高中也同班的青澀歲月。

  很難,卻絕非做不到。在小鎮生活範圍有限的情況下,對她來說,能一直與他在一起,真是世上最棒的事。

  能跟好朋友永遠不分開,讓這段友誼從他七歲、她六歲起,就不斷地加溫加深,彷彿泥和水融在一起,再也分不開,直到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

  大概沒有人像她這樣的幸運吧?

  能有這樣一個此生不渝的好朋友。

  ☆ ☆ ☆ ☆ ☆ ☆ ☆ ☆ ☆ ☆ ☆ ☆ ☆ ☆

  「那狗娘養的。」二十七歲的方心語方警官吐出一句跟她一張娃娃臉不相稱的髒話。「我真他媽的後悔認識這個人。」

  二十八歲的葛美美和杜小月面面相覷一眼,還不及應話,又聽見方警官一拳捶在桌子上,說:「在離開整整十年後,他怎麼還有膽子再回來?!」

  小月倒出杯裡的冰塊替方警官那只可憐的手冰敷,道:「也許是因為要累積一份足以承受你怒氣的勇氣起碼需要十年吧。」

  娃娃又冰又氣的縮回手。「美美,你聽,她這是什麼話!」好像她方心語是只兇惡噴火龍似的。

  美美想了想,決定公允地回答:「實話吧,我想。」

  不等娃娃發作,美美又接著問了一個一直以來都想問、卻又不敢問的問題。「其實我一直想知道,當初他為什麼會選擇那樣離開鎮上?」

  娃娃不假思索便罵:「因為他愛慕虛榮、背信忘義,還崇洋媚外!」

  小月反駁:「我們都知道他是到國外去唸書。可是以他當時的能力,他大可留在國內念大學,別忘了,他可是班上萬年的第一名。」

  「所以他愛慕虛榮、背信忘義又崇洋媚外。」娃娃堅持地道。「而且他之所以會拿第一名,都是我讓他的。」也別忘了她曾經是個天才少女,拿第一名對她來說何難之有!所以說,都是她讓他的。

  有夠固執的。美美與小月交換了一個心照不宣的眼神。

  就算是第二名好了,還是可以留在國內讀大學的啊。只是正在氣頭上的娃娃大概不會承認這一點吧。

  小月發問:「如果官梓言真的是你說的那樣的話,那麼他又為什麼要回來?」

  「因為他——」娃娃突然詞窮。

  美美追問:「他怎麼樣?」

  「因為……」繼續詞窮當中。瞪了兩個姐妹淘一眼,她哇哇叫道:「幹嘛這樣看我?!」揮手跳足地說:「我怎麼知道他幹嘛要回來,該死!如果你們真那麼好奇,乾脆去問他本人不是更快?!」

  小月老早收拾好桌面上的紙筆,溜下座位。「好主意,我這個太陽報記者是該去問一問當事人的看法。」去工作總比坐在這裡當炮灰來得好。

  美美朝她眨了眨眼睛。「那麼記得幫我預留一份下期的報紙。」一定會很暢銷,為了避免到時候賣到缺貨,先預約再說。

  呴,這是什麼姐妹淘啊!

  娃娃差點沒氣炸了。「喂,杜小月,你到底站在哪一邊啊?」

  小月回頭嘻笑道:「當然是真理所在的那一邊。別忘了夏日鎮另一句名言:『人們有知的權利』。」揮揮手,工作去也。

  娃娃一時間無法反駁,只能氣到可憐兮兮地轉過身來,看著美美。

  「美美,你看小月她、她欺負我啦。有沒有清涼退火的冷飲?」

  一杯冰鎮檸檬汁立刻快遞到她面前。

  「後面還有一大桶,你慢慢喝,今天真的是很熱。」美美拿起冷氣的遙控器,將溫度調得更低。

  而外頭,有關某人回來了的消息正如五月初夏的陽光一樣,越發熾熱地散播開來。

  ☆ ☆ ☆ ☆ ☆ ☆ ☆ ☆ ☆ ☆ ☆ ☆ ☆ ☆

  至於「當事人永遠最晚知情」這句小鎮名言的背後實況,當時其實是這樣子發生的——

  第一現場當然是春花奶奶的雜貨店。

  每天都會來雜貨店買雞蛋的秀秀阿姨在挑選雞蛋的時候,眼尖地發現,經常貼在店門口像在貼好玩的租屋啟事竟然「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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