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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頁     凌淑芬    


  我寫愛情,我希望女主角幸福,於是,我寧願不讓她「知」。

  當然,能瞞她一輩子,那是最好的。如果分析下來覺得遲早有一天會穿幫,我還是建議:誠實為美德,早死早投胎。再不,多練練口才,學學如何把死的說成活的,這樣也行。

  ……忽然覺得我在教壞小孩。

  唉!國、高中以下的讀友們不要學,知道嗎?

  至於書中的女主角「池淨」,她真有其人,是我的好友之一。

  我這位朋友溫柔美麗,氣質清靈,多年前戀上了一位富家子弟。那位男士和家中長輩不合,自己出國闖天下,倒也在洛杉磯做得有聲有色。某一年他回台灣省親,遇見了我的美女朋友,兩人陷入熱戀,很快結了婚,一起返美。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以正常邏輯(或以八點檔劇情)來推論,通常女主角的不安全感一定比男主角高,因為她的老公相貌堂堂,家世又好,外頭垂涎的母狼比比皆是。事情換在我朋友身上卻截然相反!反而是她老公天天盯得她死緊,幾乎到緊迫盯人的地步。我事後才知道,曾有好幾次我和她通國際長途電話時,她老公拿著分機在旁邊聽。(我氣個半死,然後開始反省自己說了哪些很沒有形象的黃色笑話──並且誓言下次一定要講出更黃的,一雪前恥。)

  最後這椿婚姻以離異收場。

  多年後,那位男士回來了,時間讓兩人都改變了很多。他心中情緣未了,再度猛烈的追求我朋友。

  當本書完成時,我朋友仍徘徊在是否重新接受他的關卡,倒是我這心急的說書人,忍不住在書中幫她做了決定。

  所以,某某某,我只是要告訴妳,那傢伙現在變得比以前順眼多了,妳可以嫁了。(我發誓我沒有收受他的說項費──只拗了幾頓香的辣的而已,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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