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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簡薰    


  西瓜妹?

  官仲儀打量著天際航空的招牌空姐,實在無法把走在流行尖端的她,跟「西瓜妹」這三個土味十足的外號聯想在一起。

  他微笑,「看來,你的秘密很不得了。」

  林輝煌見無法阻止,索性也算了,「因為……我以前是西瓜頭,住在附近的人一直以為我們家只有兄弟,一直到我上幼稚園,他們才知道原來我是女生,如果能讓你開心點,我還可以告訴你,在『西瓜妹』之前,他們都叫我『西瓜頭』。

  官仲儀哈哈大笑,「你真的是把我當好朋友對不對?」

  「廢話。」她的聲音大了起來,「要不然我會把這麼可恥的往事跟你說嗎?」

  「真遺憾我沒有什麼可恥的故事可供回報。」

  「官仲儀!」

  「為了表達我的感動,」他笑了又笑,「我們走吧。」

  他們沒去夜店,也沒回家,而是將車子開上了陽明山。

  雖然才十一月,但上山的氣溫偏低,微涼的空氣中,三人下了車,帶著林輝煌從便利商店買來的大堆零食,在寧靜中看著與星光相映的台北夜景。

  林輝煌點了煙,「你明天去不去送機?」

  官仲儀反問:「為什麼不去?」

  「為什麼要去?」

  「沒必要當仇人吧,何況,我們並沒有開始。」官仲儀露出徐緩的笑意,「我在她身上看到了某一部分的自己,那個『如果……就能……』的自己,如果不去走上一遍,人生是不會甘願的。」

  他當然知道正熙特別來告訴他「她要去英國」的時候,其實是希望他留她,如果他留她,他們之間就會有一個真正的開始。

  但是若當時他開口,就等於完全阻絕了她過安定生活的希望。

  因為他的工作需要東奔西跑,她若不跟他深入沙漠或雨林忍受遠離文明的煎熬,就得面對長時間看不到戀人的寂寞,無論如何,對於安全感的需求多過旁人的她來說,都很不公平。

  「你沒想過,萬一你的正熙在異鄉會漸漸將心偏回去潘才駒身上。」林輝煌還特別強調「回」字,「這一次是你有半年多的時間,剛好又知道她在哪,所以才得以見面,下次呢?可能沒有下次了。」

  「不一定。」一直沒開口的韓凱聖終於說話了,「其實我覺得仲儀哥不是放棄,他只是在等。」

  「童正熙明天就上飛機了耶。」

  「她還是可以回來啊。」

  林輝煌強調,「他們可能一到英國就結婚了。」

  韓凱聖嗯的一聲,就在林輝煌以為她贊同自己想法的時候,沒想到她接下來說的是,「結婚可以離婚啊。」

  官仲儀眼中閃過一抹不易發現的笑意,「凱聖好聰明。」

  童正熙是個可愛的人,即使她即將跟另外一個男人去英國,他也沒打算跟她交惡。

  讓她去過久存於她心中那所謂理想的生活,如果她很好,他會給予祝福,但若她發現不似自己想的,而她後悔的時間還在他的愛情期限內的話,他還是會愛她、照顧她。

  無論如何,他都希望她能「早發現」。

  早發現原來要愛上潘才駒並不難。

  或者是——原來,她真的沒有辦法抹去他的影子。

  越早釐清自己,對她來說越好。

  「果然男女的確大不同。」林輝煌長長的歎了一口氣,「我可以花時間去愛一個人,但不會花時間去等一個人。」

  「我沒你想得那麼癡情。」他十二月就要回加州了,整理好器材以及行李,大隊人馬便要深入沙漠,短時間內是與文明世界絕緣的,「我的人生沒有為她稍做停留或是修正,感情?有。癡情?說不上。」

  三人說說談談,直到夜深露重才下山。

  隔天,是正熙飛往英國的日子,官仲儀原本想再去見她一面,但沒想到就在他出門前一個小時,在山上亂吃零食的林輝煌抱著肚子上吐下瀉起來--因為這樣一個耽擱,時間就走掉了,待林輝煌恢復意識,正熙的班機早已升上萬里高空,往千山之外的日不落帝國飛去。

  ***

  倫敦。

  雖然還不到真正的冬季,但十一月的平均溫度對亞熱帶出生的人來說已是難以忍受的寒冷。

  雖然早有心理準備,正熙還是有點無法習慣。

  天色太灰。

  天氣太冷。

  雲多雨多,加上初來乍到,所有在台灣可以輕易完成的事情一旦越過海洋,便都會顯得困難重重。購物、買書、看電影等等,每次上街都是與地圖的冒險--但即使如此,正熙依然維持著隔日出門的習慣。

  氣勢磅礡的國會大廈,氣派宏大的溫莎古堡,以及不畏寒冷仍舊在海德公園遊玩的孩子們,但更多的時候,她只是單純的走走。

  多走走,眼界會比較開,心胸也會比較開。

  她在這裡沒有朋友,整天關在房子中一定會變得很不健康,潘才駒很鼓勵她多多認識倫敦。

  「就當散步,也可以到附近的大學旁聽或者是問問看有什麼可以選讀的課,書先念著,將來總會用得到。」

  因為是潘才駒先開口的,因此正熙順勢道:「我已經找到想念的科繫了,可是他們說沒有開放旁聽。」

  潘才駒皺眉,「怎麼會沒有?你把學校名字給我。」

  一周後,她收到簡函,學校歡迎她在新學期開始時到校旁聽。

  歡迎她的原因,正熙心知肚明,因為她有一個懂得大英律法的「好丈夫」--名義上的。

  他們雖然已經註冊,但一直分房。

  潘才駒是個聰明人,看得出她心意不定,因此那時他要她跟他去英國的時候,加上了但書,「我們可以先當室友,如果感情真的培養出來,那最好,但若是朝外發展,也無所謂,反正我們有離婚協議書。」

  所以其實有點好笑,他們是結婚了,但兩人及證人們簽了字的離婚協議書也一直放在他們位於布魯斯貝利的公寓。

  要結束婚姻?簡單得很,到戶政機關把手續辦好即可恢復單身。

  感謝那張協議書意味的自由保證,正熙與潘才駒的感情一直維持著不錯。

  比朋友多,但卻又比戀人少。

  聖誕節那天,潘才駒在科芬園的高級餐廳定了位子,兩人用餐喝酒,氣氛愉悅中,正熙發現有一位中國侍者對潘才駒頻送秋波,一直過來問東問西不說,後來居然要起了名片,看到潘才駒很困擾的樣子,正熙佯裝大怒,留著八字鬍的領班連忙跳出來道歉,而且堅持他們下次一定要再來,「由本餐廳請客。」

  兩人一直忍到出了餐廳門口的轉角才大笑出來。

  「你居然比我有男人緣?」正熙怪叫,「這是什麼世界?」

  「拜託,我什麼都沒做。」潘才駒一臉無辜,「我從前菜端上桌就一直埋頭猛吞,你自己也看到了,是他過來,不是我過去。」

  「哎喔,好羨慕你喔,我來到倫敦一個多月了,不要說跟我要名字電話,就連跟我示好的人都沒半個。」

  「童正熙--」威脅性十足的聲音。

  「好啦好啦,我不講了。」正熙笑到全身沒力,「喔,差點忘了,我有件事情想問你。」

  潘才駒沒好氣的回著,「說。」

  「被大帥哥搭訕的感覺怎麼樣?」

  「童、正、熙。」潘才駒的聲音迴盪在積雪的紅磚街道上,「我殺了你--」

  ***

  新的一年,正熙有了自己的時間表,什麼時候去矯正發音,什麼時候去購物,什麼時候是跟潘才駒的吃飯時間。

  他們仍然維持著比戀人少,比朋友多的關心。

  公寓的鄰居都羨慕他們這對「模範夫妻」,天知道他們相敬如賓是因為沒有爭吵的理由啊。

  她把自己處理得很好,除了那份小小失落。

  失落某一部分對愛情的純真。

  明明已經順己所願,應該是很安心、很安定了,但不知道為什麼,她一點安心與安定的感覺都沒有。

  一點都沒有。

  第十章

  一月是倫敦下雪機率最高的日子。

  雖然說「最高」,事實上從天空落下雪花的時間並不多,但因為氣溫低,一旦雪花落下後,要它們在短時間內融化不太可能。

  積雪的情況影響了正熙在必要之外出門的可能性,直至接到瑋玲的電話。

  「童正熙,你是不是忘了還有一個人住在倫敦啊?」

  接到電話時,正熙還真有那麼幾分慚愧--她們的感情一直很好,但也許是因為這一陣子太亂了,所以忘了告訴瑋玲她也到達日不落國的消息。

  「沒良心的傢伙。」瑋玲在那頭說:「還好我神通廣大,要不然我們這種不可能開同學會的人可能就此聯絡不上了,你知不知道。」

  正熙在捧著電話,被念了半個多小時。

  「看在你誠心認錯的份上,今天先饒了你。」璋玲說:「星期天十一點在西堤區的碎花裙見面。」

  為此,正熙十點半就到,找了靠窗的位子,點了咖啡,乖乖等待。

  差不多就在約定的時間,她看到半年多不見的瑋玲,連忙舉起手,在不影響別人的前提之下努力的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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