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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寄秋    


  生命中第一次的純純愛戀,將來只怕找不到比她更讓他重視的女孩了。

  「好嘛、好嘛!你要走就走,我一定會把你忘記,當作沒你這個人。」

  裝什麼死樣子,真難看。

  明知她說的是氣話,可心口仍像是紮了刺般難受。

  「沒關係,忘了我也好。」

  只要她過得開心就好,他無所謂。

  「少給我說五四三的鬼話,幹嘛一副要哭不哭的醜臉,捨不得就不要去,又沒有人拿槍逼你。」

  他敢說沒關係試試看。

  「薇薇,我不在你身邊要勤勞些,三餐記得吃,不要老找人打架……」驀地,他眼睛睜得好大,像是被百萬伏特的雷電擊中般呆若木雞。

  「我警告你,沈敬之,我可以忘記你但你不可以忘記我,不然我會揍死你。」

  她當真朝他小腹揮出一拳,全國女子組自由搏擊冠軍的重拳。

  他根本是呆了,不知痛地撫撫唇。

  「你……你吻我?」

  「怎麼,你敢嫌棄我的初吻,是不是想去吻外國妞?」她的表情活像抓奸的大老婆,仔細檢查頭髮的長短。

  「薇薇……」他覺得眼眶好熱,不想與她分開。

  「不許哭,我以後要當警察,你到了外國不准給我為非作歹,不然我一定去抓你歸案。」

  男孩子哭什麼哭,沒志氣。

  「我……」他想說龍門雖是黑社會大幫,但是絕不為非作歹,他們只懲戒壞人。

  然而接下來,沒想到說不准哭、一向給人凶巴巴形象的常若薇居然抱著他太哭特哭起來,拳頭如淚水一樣全往他身上問候。

  坐在飛往紐約的班機上,身邊是位出奇艷麗的少女,冷冰冰的感覺像他此刻的心情一片空洞,她叫朱心雀。

  撫著胸前淚漬未乾的濕意,他的心住進一位名叫常若薇的暴力女孩,伴著他度過日後無數血腥與黑暗的日子,不再容許其他人靠近。

  他,沈敬之,未來的玄武堂堂主從此懼女成癖,有些自閉不愛與人來往,除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夥伴們。

  年輕的歲月走人未知,離台灣越來越遠、越來越遠……

  @@@

  「常若薇,你給我死得好看些,別丟我們警察的臉好不好。」河東獅吼。

  素有警界之花之稱的女警張艷艷用公事夾一拍,驚醒了四周昏昏欲睡的蒼蠅……呃,是同仁,口水一抹裝作忙碌的接聽電話。

  不是他們怠忽職守,而是前幾日掃黑組來調兵借將,埋伏了三日才抓到十大通緝要犯范金牛,因此大家才精神不濟的稍微打個盹。

  他們沒有放假的權利,誰叫犯罪率節節升高,而犯罪年齡卻逐年下降,那個自動請求「降級」的少年隊隊長放著輕鬆高薪的工作不做,非要來此湊熱鬧,讓他們的「業務」無形中加重許多。

  因為隊長的表現能力太傑出,不時有重案組、緝毒組、掃黑組、特別行動組的頭頭來串門子,順便把他們的隊長借出去幫忙揍人。

  平時少年隊的事情已經夠多了,自個隊員都忙得焦頭爛額,而她這個不修邊幅的美麗隊長,竟然還能忙裡偷閒地抓他們出公差,去幫別組的同事抓通緝犯。

  唉!破案獎金是人家在領,他們頂多分點小紅,喝杯涼茶就沒了,怎能不哀怨的趴在桌上小憩一會,誰知等會又有誰會來借人頭,他們真的快累垮了。

  而這位把屬下當超人用卻不管他們死活的大姐可舒服了,悠閒地蹺高腳,躺在旋轉椅上呼呼大睡,完全聽不進外界的咆哮……呃,要文雅點,是聲音。

  畢竟少年隊的氣質實在是到了人人搖頭的地步,為了確保僅存的警界素養,兩百分貝以內都不算噪音。

  「常若薇,你死了是不是?若死了請應一聲,我好替你收屍。」

  該死,反射動作還真靈敏。

  明明已記得保持距離,怎知睡到閻羅殿的粗暴女還踢得中她,還好幾年的警察不是白當,要是被她踢中骨盆,這下子別想生個討債鬼來玩。

  「艷,保重呀!被牛踢到可會倒霉三年。」

  她就是活生生的慘案。

  不是外調就是要她扮雞,不然用她美美的小短腿去追公車,害她三天兩頭的大傷小傷不斷,實在是大才小用全警局最妖嬈的美女。

  「少說廢話,有本事你來叫她。」

  誰不曉得她超難喚醒,與死人無異。

  「看我的。」

  古月娥媚眼一拋地成立定姿態,忽地——「啊——抓賊呀!有人搶了我的皮包,夭壽哦!年紀輕輕不學好……」在全隊隊員的大笑中,如火車頭一彈的身影拔腿就追,點三八手槍飛快上膛,一跑到門口才覺得不對勁,打著哈欠地走丁回來。

  像頭慵懶的睡獅仲伸懶腰,搶過屬下泡好正欲入口的咖啡,不理會對方目瞪口呆空空如也的手心,抓抓三天沒洗的頭連打五個哈欠,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樣搞不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常大隊長睡醒了,要不要我幫你買杯百香果冰砂?」惡!還有眼屎。

  「好,麻煩你了,我還要一份雞排。」

  她倒是順口地點起餐來。

  「好你的大頭鬼啦!你看看我是誰?」她居然把她當小妹使喚。

  常若薇撐起一眼眼皮微瞇。

  「古月娥哦……」等等,古月娥?「你們掃黃組也要來借人呀!」一提起抓賊她就興致勃勃,所有的精、氣、神全活過來了,眼睛亮得看不出一絲萎靡。

  「啐,有我這個大將在,用不著你出賣色相。」

  當她的部門沒人才呀!「是我要找你。」

  塗著紫色指甲油的手指在她眼前一晃,期望她分點心注意一下。

  「是你,交際花。」

  既然是她就真的「用不著」,她最厭惡和窮追不捨的媒體打交道。

  張艷艷火大的一瞪眼。

  「我是在公關部上班,別當我是酒廊小姐,還有請叫我雪莉。」

  聽起來像是酒廊小姐的花名,但她堅持比張艷艷好聽。

  自從某人消失後,應該算是青梅竹馬的張艷艷、古月娥和常若薇意外地在警官學校重逢。

  不用說以常若薇的輝煌歷史和有力的人脈,考上警官學校是件輕而易舉的事,在打遍全校無敵手的情況下以第一名畢業。(因為沒人敢和她搶第一。)

  然而在幼稚園慘遭修理、壯烈敗北的張艷艷在多年後越想越不甘心,發奮圖強的振作,因為她相信小惡女將來長大一定會變成監獄的常客,所以她要報仇當警察,抓她去關到頭發生虱子為止。

  而在經過物理矯正視力後的古月娥則以危險標準吊車尾進入警校,連身高都剛剛好是及格邊緣,一五六點三公分。

  同窗四年又分發在同一個單位,使得三人的「恩怨」繼續延續下去,雖然有短暫的外調他處,但沒多久又都回到第一分局,只是同在一幢大樓卻各處不同部門。

  一個在少年隊,一個是掃黃組,而另一個是公共關係科——專門處理警方對外的發言。

  天天見面卻也常常見不到面,正確說法是匆匆一見就各自趕著出任務,連聲嗨都來不及說。

  「有事快說,沒事請別妨礙我補眠,待會還要去抓飆車砍人的青少年。」

  非揍得他們沒力氣拿刀揮棍。

  話一說完,全體隊員都發出垂死的哀號聲。

  「叫什麼叫,吃太飽呀?」她好餓哦!一餓就想揍人出氣。

  懶得和她生氣的張艷艷丟下一張精美小卡。

  「喏!同學會,你負責通知沈敬之。」

  沈敬之?」他是誰呀?」

  兩個快吐血的妖嬈女警一個做出要掐死她的動作,另一個發出分貝二百五十的音量一吼。

  「你去死啦!常若薇——」樓上的局長辦公室發出砰地聲響,常長敬鎮靜如常地拾起蹦蹦跳跳的小金魚放入鋼杯內。

  明天得再去買個小魚缸了。

  第二十一個爆裂物,以今年來算。

  第二章

  她真的忘了沈敬之這個人。

  那年夏天她忙著參加聯考,每天補習由早補到晚,一大堆講義多得足以撐起天花板,地震來時不用怕,左鄰右舍全壓扁了她依然健在。

  接著是警校的新生訓練,她從入學第一天和學長姐「切磋」後,自此闖遍各大社團讓人家難堪,舉凡跆拳道、空手道、柔道和劍道,甚至是茶道都被她踢過館,還撈到日後四年有專人泡茶給她喝。

  沒辦法,走錯路了嘛!以為有個「道」字就可以進去揍人,所以一踏進古色古香的社團逢人就扁,來自日本的留學生田中一夫就倒霉了,被逼當侍茶小廝。

  虧他還是田中會社的小開,每年淨賺千萬美金的有錢少爺,不過是來台灣體驗警察生活,而他的身份還是武術教練。

  於是常若薇第一年過得轟轟烈烈,第二年過得精彩萬分,到了第三年馬馬虎虎,最後一年是意興闌珊,因為沒人敢和她對打,連教官都避得老遠,一看到她就臉色發綠。

  因此在不刻意的情況下,她把沈敬之這號人物忘得一乾二淨。

  「同學會通告,通緝逃犯一名沈敬之,八月午五是好日子;記:得來參加,否則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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