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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寄秋    


  「沈敬之……」他狠她就不狠嗎?沈敬之手剛抬起,王定國馬上一喊。

  「等等;兄弟,你是警察吧!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別作垂死掙扎,他不是警察,而且非常擅長折磨人,持美國護照出入方便,不怕留案底。」

  呵呵!再來一根,待會得去和老闆要情人果口味的。

  「常若薇,你都自己請調去少年隊了,就別再插手重案組的懸案,免得惹禍上身。」

  王定國語重心長的告誡。

  「沈敬之,還不動手,我的冰都吃完了。」

  黃河雖遠,要見不難。

  請看八千里路雲和月,大陸尋奇,看到暈船都成。

  「不……我說……我說就是,真是敗給你。杜加非最近有批貨要由基隆碼頭上岸……」人在拳頭下,不得不低頭。

  想當年他也是意氣風發的高級督察兼警官學校的跆拳道教練與鐵面教官,誰知來個新生造成他日後的黯淡,三十五歲不到就趕緊申請退休。

  現在四十出頭白絲大半頭,全拜她所賜。

  唉!好漢不提當年勇,提了傷心,她是所有人的惡夢。

  王定國迫於無奈地說出最新得知的一樁買賣……

  第五章

  「薇薇,別把你的聰明才智用在我身上,我從來不會隱藏你想知道的事。」

  喔哦!被發覺了。

  小舌一吐的常若薇坐在人行道的紅磚上,兩腳伸直不怕曝光地靠著身後的行道樹,歪斜的警槍繫在腰側搖搖欲墜,可她毫不在意地任由它要掉不掉。

  干了六、七年警官她沒向歹徒開過一槍,不是她槍法超爛不敢丟人現眼,而是奇準無比,因為她只瞄準兩個部位——眉心和心臟,所以局長大人請求她不要開槍,警察和殺手不能並存。

  因此凡事能用拳頭就少浪費子彈,公帑有限要節流,能省則省,反正她愛揍人就別客氣,只要不打死人帶得回局裡錄口供就好。

  多慷慨是吧!一把手槍帶在身上好些年沒扣過扳機,不曉得還能不能用,時時勤擦拭是為了維持它的美觀,好告訴大家她是優良的警官,不用懷疑她是來混吃等死的。

  風好熱,離八月十五日不到二十天,剛才應該在餐廳裡吹冷氣,幹嘛呆呆的跑出來曬太陽,那是魚乾的責任。

  一吃飽就想睡覺,怎麼不下場雨,攝氏三十四度真不適合出門,哪天帶張涼席到植物園睡個痛快,省電又有好花好樹作伴,她會非常的幸福。

  如果沈敬之不在旁邊喳喳呼呼就更好了,知之為不知之,不知為不知,事情說得太明就失去刺激性,何苦扯破臉大家都難做人。

  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我不點破你,你不來找碴,相安無事共飲污染水,祈禱國泰民安、六畜興旺,人人都有被揍的義務。

  不能小看他呀!清揚的眼有了深沉,稍微一動就輕易地制伏王定國,他若如她所臆測的身份,那麼她該算是賺到了還是要開始頭疼,正邪該不該兩立呢?管他的,先佔足便宜再說,等同學會過去再來秋後算總賬,誰欠誰的不難討。

  「薇薇,你曉得我在說什麼,用不著裝睡逃避問題。」

  外衣一解,他輕輕地披在她大腿上遮住春光。

  還是不懂得照顧自己,完美的腿型全叫人瞧光了。

  她眼掀開一條縫瞧見蹲在一側的男子,順勢將頭枕在他腿上。

  「用腦過度暫時失聰,你有說話嗎?」

  「穿著一身警服倒在大馬路上不好看,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休息?」她耍賴的本領一流,他別想由她口中套出一句話。

  人惡不需要理由,自然天生是她的口頭禪,領有惡執照為所欲為是她的專利,你奈我何。

  「遠嗎?」懶得動。

  「陽明山,不遠。」

  一小時的車程。

  她吹了聲口哨。

  「沈敬之你真的發了,住豪華別墅享福喲!」

  「陽明山也有平房和瓦屋,你想像力太豐富了。」

  是住別墅,但不見得是享福。

  身為龍門弟子,他承認在某些方面是十分便利,像是有揮霍不盡的金錢和無上權力,手底下掌管數十萬子弟兵,一句話足以決定小幫小派的生存與否。

  但相對的,他也要付出不少努力和血汗,在槍林彈雨中討生活,以血淋身活在黑與白的邊緣中,他的世界是虛幻的城堡,只有一道道的傷口才是真實的。

  一進龍門就很難再出龍門,責任心綁住了他,當年若沒有龍門醫術高深的群醫們傾力相救,他的母親早死於那場意外,豈會健康的存活至今並已覓得第二春,嫁了個意大利帥哥為妻。

  他可以說是最自由,也是最不自由的人,龍門擁有各項最先進的交能工具,小到電動滑板車,大到豪華游輪和私人客機,應有盡有,四通八達,隨時想走都可成行,出入各國甚至不用護照。

  身體是自由的,可心卻像停留在原點,像是二十四小時不打烊的商店,時時警戒著新形成的勢力,適時地予以制衡避免其坐大,威脅到海外華人的生命財產。

  能讓他放鬆的唯有她,一個不把他當「玄武」看待的真性情女人,率性而灑脫,愛用暴力。

  「開名車,穿名牌,認識名人,一頓飯消費五萬六仟元,小費還不算,你要是住平房破屋,我腦袋給你。」

  當她沒見過世面呀!「你有看到賬單上的數字?」眼力不錯。

  沈敬之心裡想要的是包含她腦袋在內的常若薇。

  她沒有男女之別的勾住他脖子一笑。

  「我是警察,別忘了。」

  觀察環境是警察的本能。

  「薇薇,請你體諒我是個正常男人。」

  心跳加快,下半身不爭氣地起了反應。

  這是前所未有的事,向來,他的自制力過人常惹來夥伴取笑,一致認為他還是原封不動的處男,雖然事實亦是如此,但不表示他不會有原始的衝動。

  「誰說你不正常……喔!正常、正常……」視線往下一瞄,常若薇故意往他身上蹭呀蹭的。

  他想哭了,為何他所能接受的女人都有顆惡劣的心。

  「薇薇,你真想讓我出糗呀!」

  「偶爾一次開開眼界嘛!你以前都沒感覺耶!我們還睡了一晚也沒失身。」

  是她手下留情沒拿他試驗人生初體驗的課程。

  沈敬之差點嗆了氣。

  「大姐頭,你怎麼知道我無動於衷,我是怕挨你拳頭。」

  要命,他會被她害死,死因是慾求不滿。

  那一晚她上陽明山揍了一位科技大學的負心漢,她的心情好就找了處幽僻的草坪看星星,天氣冷就命他「以身相許」,借她一靠好取暖。

  睡癖極差的她一整晚在他身上滾來滾去,好幾回一腳跨在他胯下搓搓頂頂的,害他一晚不敢亂動,只希望天快亮。

  並非如他所言的怕挨揍,而是看她睡得香甜捨不得吵醒她,何況兩人當年才十五歲,性的發生不宜太早,所以他隱忍了下來,憋得快成不舉的太監。

  若是換成今時,在四下無人的幽靜環境,也許他會小人的趁其不備,以最溫柔的對待佔有她。

  她二十八歲了,不再是青澀純真的少女,是個適合男人珍惜、嬌寵的嫵媚女子,即使她不愛打扮。

  一個人的美是發自內心,隨意紮起的長髮和微縐的上衣是惰性,都是他當時年少寵壞了她,沒人打理就無法自理,隨隨便便能見人就算了事,從不刻意梳整或燙平衣裳,她沒有他真是不行。

  「好熟悉的稱呼哦!你真的對我有感覺呀!我是指那一晚的『花前月下』。」

  杜鵑花前,半片月。

  被她逗得慾火中燒的沈敬之只好請她自己印證,豹子膽一吃地抬起她的身子往他身體火熱處一坐。

  「這就是我當時的感覺,還滿意吧?」

  「你……你變壞了,你是不是肖想我很久?」她知道在人來人往的馬路邊他不敢輕舉妄動,沒半點羞怯地拉扯他臉皮。

  「是,我是為你癡迷。」

  自作自受,他下身快難受死了,一點也沒察覺脫口而出的真心話。

  嚇了一跳的常若薇有幾分心悸的捧起他的臉。

  「你喜歡我?」太不可思議了吧?是他沈敬之耶,難道是被她揍了十幾年揍糊塗了不成,哪有受害者迷上施暴者的道理,他腦子不清楚了。

  他一怔,隨即微微勾起唇角。

  「我是喜歡你,從很久很久以前開始。」

  「為什麼我不知情,沒有我的允許誰准你偷偷喜歡我。」

  不過感覺還挺虛榮的,他真識貨。

  「我喜歡你,薇薇,可以嗎?」他忍住腹下悶燒的不適感,表情正經地請求她允諾。

  「可以什麼?」常蓉薇,耐腦筋轉不過來,眼睛眨呀眨地反問。

  可愛的小迷糊鬼。

  「可以喜歡你嗎?」

  「呵呵……」她暗自得意的一笑,一手拍拍他的臉。

  「看在你為我做牛做馬又吃了你一頓的份上,勉強同意讓你喜歡。」

  「同意我追求你喏?」沈敬之乘機佔上一壘,扶著她腰的手上下撫弄著。

  他從不自詡是君子,可以得寸進尺時必不遲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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