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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寄秋    


  「諾亞,你是不是沒做過粗活?」瞧她臉不紅氣不喘地做好手邊的工作,而九根木樁他只釘好了兩根。

  他抹抹汗回頭一視,「我命好,可以嗎?」

  「喂!你到底是做什麼的?我一直沒問過。」隨身攜帶一大筆錢的人,命怎麼會不好,而且錢被扒了也沒見他心疼過,可見他非常有錢。

  「王子。」

  「嘎?﹗」眨了眨眼,她嘴巴張得足以塞下五塊豆腐。

  「嘎什麼嗄,我目前的職業是王子,以後就難講了。」如無意外,大概是親王。

  她當他在開玩笑,故做驚訝的一呼,「哎呀!不得了,我租了一個王子當男朋友耶!」

  「是呀!神氣吧!王子替妳做粗活,妳作夢都該偷笑。」他自覺好笑的扶好第三根木樁一捶。

  曾幾何時他肯低聲下氣的聽女人的使喚,是她才有了例外。

  「是很神氣呀!不過白日夢別作太多,你要真是王子就不會淪落異鄉當『灰姑娘』了。」她取笑他是鍍金的王子。

  虛有其表。

  真王子被當成假王子的諾亞不刻意爭取她的信任,反而一笑地露出臂肌。「灰姑娘有我的強壯嗎?」

  反正再解釋下去她也不會相信,說不定笑得更大聲要借他一千塊看心理醫生。

  「哈……你好逗哦!人家灰姑娘後來真當了王妃,而你……」她佯裝非常不屑的一嗤,「掃煙囪的老頭吧!」

  「喂,妳很瞧不起我哦!」他放下大木槌走向她,大有不甘受侮辱的樣子。

  任依依裝出害怕的表情地坐了下來,「風度呀﹗男人,別禁不起挑逗。」

  「挑逗?﹗」他揚起眉露出令人心口一悸的邪笑。「男人都是很脆弱的,妳不該放肆妳的美麗,讓人想一口吞了妳。」

  挑逗可是他的人生閱歷中最粗淺的一門學問,他修得最好的課程是調情,尤其是挑起女人身體深處最熱烈的情火。

  他像一頭慢行荒野的豹接近獵物,蔚藍的眼眸深如大海的顏色正緊盯著她,不放過她臉上一絲一毫的表情。

  空氣中凝著異樣情愫,以為他鬧著玩的任依依呼吸一窒,感受到來自他身上的壓力,那種男人和女人的正負電波。

  滋!滋!滋!

  「呃,你千萬別太認真,我們還是保持距離比較好。」她忽然覺得自已坐姿錯誤,像在迎合他。

  「我沒認真呀!我只是……想摸妳而已。」他先將視線停在她微聳的胸前,然後出其不意的伸出手指輕羞她臉頰。

  還不到時候,他是如此告訴自己克制慾望。

  她有種被捉弄的感覺。「你最好別玩我,否則我讓你死得很慘。」

  「假戲真做不好嗎?」他看似輕佻的眼瞳中有某種信念。

  「好你的頭啦!快把工作做好少偷懶,你別想吃白食。」她逃避的推開俯在上方的他,大聲的斥喝掩飾一時的心動。

  膽小鬼。他在心裡對她背影說著。「我手酸了,要休息。」

  「你是豬呀!一點點小事都做不好。」她扠起腰來大罵。

  「對呀﹗妳怎麼知道我上輩子是豬,除了吃喝拉撒睡什麼也不會。」換他躺在草坪上動也不動地享受藍天綠地的洗禮。

  「你……」她是想罵人,但是心念一轉決定不與他計較,畢竟他是個享福慣了的外人。「算了,靠人不如靠自己,我早就認命了。」

  拿起木槌的任依依語氣輕怏,彷彿樂天知命的順應天定命運,她不靠天、不靠地、不靠人,只靠一雙手打出自己的世界。

  聽來是雲淡風輕,十分愜意,宛如世界只剩下她一人照樣能活下去。

  但是心口一緊的諾亞卻聽出她的自嘲和苦澀,太多的失望讓她灰心地不願倚賴別人,她的世界一直只有一個人,即使她的身邊圍繞著許多人。

  她的心,是空的。

  一躍而起,他默默地走到她身後抱著她,用著瘖啞的低嗓音喃喃道:「靠著我吧!別再硬撐了,寂寞的毒瘤會侵襲妳的心。把心給我,讓我填滿它。」

  水霧迅速的蒙了任依依的明亮雙眸,她忍著輕咽不讓淚滑落,有個人知道她的心就足夠了,她從不貪求。

  因為她永遠也留不住她愛的人,他們總是在她最需要愛的時候離開她,所以她不要了。

  只要不愛就不會有傷心,她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從前,現在,到未來都是。

  不去在意自然不痛,一個連父母都不愛的人還能愛誰呢?她很懷疑。

  第五章

  「什麼,她回來了?﹗」

  震驚,或是說是氣憤吧!

  一位打扮得宜,看來端莊秀氣的女子揚高音量,無法接受這個突如其來的消息,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顯得十分不悅。

  她用冷得凍人的眼光掃視窩在廚房裡準備豐盛晚餐的一行人——包括她的公公、婆婆、丈夫和受傷的小叔,以及兩隻米蟲——嘎瑪和烏沙。

  身為紅葉國中英文老師的劉月理向來自以為高人一等,她從國小一直到大學畢業的成績很少落於前三名以外,所以她應是全縣最出鋒頭的人。

  但是不。

  自從她小學四年級時班上來了一個轉學生後,所有屬於她的風光在一夕間轉移,她成為牆角獨自發光的石頭,沒人在意。

  老師的信賴、同學的擁戴,鄉里間口耳相傳的榮耀,即使那人十九歲那年上台北求學,大家也沒有忘了有這麼個風雲人物。

  她,任依依,一個運動天才,一個不需要付出努力就能得到注意、輕易擁有寵愛卻從不愛人的女孩,一個說不在乎成績可是年年拿第一的資優生。

  她對她的恨可以說累積了十幾年,無時無刻視擊敗她為最後的勝利,她是多麼的恨她呀!

  處心積慮的嫁入任家,她的目標在於要排擠她、孤立她,讓她得不到溫暖的自行求去,遠離不屬於她的純樸花蓮。

  老頭子沒死之前她是怎麼煞費苦心都沒用,回回落敗,次次受諷刺地將恨意埋得更深,誓言有朝一日她要悉數討回來。

  總算老天不算太虧待她,終於讓她逮到機會扳回一城,成功的將礙眼的光芒除去,這個遲來的幸運幾乎令她手舞足蹈地想跑到山頭歡呼。

  可是在事隔半年之後為何她又回來了,她不知道這個家已經容不下她了嗎?

  一個家庭只能有一個強勢的女人,她好不容易控制了家裡所有的成員,利用他們的軟弱和老實,將他們壓到沒有反抗的聲音,就在她等著坐享成果的時候,她為什麼還要回來打亂她精心佈置妥當的一切。

  她沒理由供回現成的果實,這個家已被她佔了,誰也不能闖入,誰都不能。

  尤其是她任依依。

  「她回來幹什麼?想分一杯羹吧!」一定是為了分財產而來,就不信她有多清高。

  當初誓言旦旦日說不在乎,現在不露出馬腳了,還說不做錢奴才呢!

  她呸!

  「不是每一個人都像妳一樣自私自利。」在這個家中,也只有嘎瑪敢回她一、兩句。

  任家人都太老實,凡事息事寧人不願家裡起勃溪,希望以和為貴不吵吵鬧鬧,因此才助長了劉月理的氣焰,吃定他們一家人。

  「妳這番仔少插嘴,我們任家的事輪不到吃閒飯的妳來管。」她早想把這野丫頭趕出去,省得她勾搭家裡的男人。

  「妳……」

  氣紅了眼的嘎瑪被烏沙拉向後院,他們的確是外人,管不了人家的家務事,不過有資格管的人回來了,他們不用再受委屈地看人白眼。

  嘎瑪有個酗酒的母親,打小對她不是打便是罵,從沒一天好好疼惜過她,她身上的傷永遠好不了,甚至在她七歲那年差些要將她賣了好換酒渴。

  是看不過去的任依依從人口販子手中搶了她,帶回牧場一住便是九年,她也早認定牧場才是她的家,不管後來的入侵者怎麼冷嘲熱諷她都不走,一心一意要為牧場做什麼。

  而今年二十四歲的烏沙更慘,孤兒的他常受同族人欺負,他不知道父母是誰,也不曉得他們為何生下他,一個人獨自生活在兩塊鐵皮搭成的小屋子,不曾有人關心。

  因為連活下去都成問題,所以大字不識幾個的他靠著撿垃圾堆的餿食維生。

  有一回他窩在山溝裡吃著臭掉的便當,意外的撞見毒品買賣,想當然對方不會放過他,執意要他的命地幾乎將他打個半死。

  那時候,剛補習回來的任依依發現一群人毆打一個快死的小孩,當下正義感大發地抄起路旁的樹枝衝過去救人,不怕死地把十幾個帶槍的大人打得七葷八素。

  從那時起,任依依便聲名大噪地令各方人士生畏,她當時才十七歲。

  不用說以她氾濫的正義感一定把人帶回家,她怎能忍受比她小三歲的男孩沒得吃、沒得睡還到處受人欺負,她無法坐視不理。

  大家都說她個性像阿旺叔公,自然地老人家也無異議的收容兩個無家可歸的孩子,當是自家孫子一般疼愛,幾個孫子該有的他們一樣也不少,和樂融融地直到任正剛在三年前娶進劉月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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