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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葉晴    


  第一章

  序

  寫《路人靠邊站》的時候,一不小心,愈寫愈喜歡上花玉貞這個女人,愛作怪膽子也不小;不然怎麼敢在那種令人背脊發涼的地方工作。

  不過說她膽子大,偏偏看到十三號冰屍櫃時就昏倒,聽到十三號就臉色大變,甚至作惡夢。

  既然花玉貞對十三號超級敏感,怕到讓親密愛人吳民達心疼又心急,而且此號不祥人物又和阿達、閻王(嚴力宏)有瓜葛,葉睛心裡就愈覺得需要對讀者們做番交代,以示負責。

  所以,《路人靠邊站》寫到第八章的時候,葉晴已經把《天堂特快車》的故事大綱想好了,而且發誓非把《天堂特快車》生出來不可。

  只是,喂喂喂……這好像是懷了雙胞胎,而不小心先替妹妹報戶口,因為這個故事中的阿達和力宏還在當任勞任怨的公務員,而《路人靠邊站》說不定都站到架子上了。原諒葉晴吧,這種無傷心情的錯誤,不少偉大的前輩古人也發生過。

  說一個聽來的笑話。

  國民政府來台之後,為了振興工業,就擬了一個停耕政策,鼓勵農民把農地用來蓋工廠。

  停耕有種種獎勵,宣導的農會就派了一位工友,騎著鐵馬,背著放送機,沿街播送這則消息。工友是位鄉音很重、台語不是很輪轉的老芋仔。

  於是這位工友就很認真地騎著鐵馬,沿著鄉間小道用台語放送——

  「停耕來農會領一仟,拿噴霧器來領二什。」

  經過放送,第二天一早,農會門口一早就排滿了要來領錢的人,課長莫名其妙的問大家來領什麼錢?

  有位六十幾歲的阿婆大著嗓子說:「你們昨天放送停經領一仟,睡不去領二仟,來這排隊的攏是停經和睡不去。」

  楔子

  吳民達對穿在身上的制服看了又看,然後抬頭挺胸地走出警察大學校門。

  沒錯,他會看到和他十分「生」疏的「父親」失望的表情,因為當警察絕對辜負老爸對他的期望。老爸希望他讀政治,將來出來選總統。

  會讓他痛恨生父的原因是:他是生父用認養方式承認,卻無權住進吳家的兒子。因為生父有一位厲害、容不下他親媽的原配,生父的原配又生了兩個兒子。兩位大他十幾歲的哥哥又都各娶了老婆,所以一個戶籍裡有七口人,其中五口是恨不得他早點死、怕他分到家產的「親人」。

  現在他是警察大學的新鮮人,這身制服宣告他從此獨立自主;讓國家養,當然好過向別人低頭要錢讀書生活。他氣宇軒昂地走進生父家的大宅院裡。

  惹生父不悅,吳民達知道最高興的人就是生父的原配和她生的兒子,他們甚至很坦白地表示巴不得他早遭橫禍,並勸生父別讓他名留吳家的戶口名簿。

  誰在乎呢?他避開父親,不去看老人那對濕潤的眼睛,灑脫地笑了一笑,笑得很有骨氣,背後的雜音一點都影響不到他的心情。吳民達說:「我要去蓮巖寺看我媽。爸,您保重。」

  ※※※

  花玉貞嘴裡嚼著口香糖,手上甩著釘亮片、有須須的布包,腳上穿著底有五寸高的麵包鞋,牛仔褲被故意弄破,露腿露臀,中空的肚臍眼上繫著兩枚金環。她纖腰款擺,無聊地彎腰瀏覽櫥窗內的衣物,勢利且沒眼光的店員往窗外看了一眼,懶得理會這個頭髮至少染三種顏色,看起來像太妹的女孩。

  花王貞翹著屁股在看一件有羽毛、有亮片的上衣,紫色的她喜歡,但是玻璃窗裡面那個店員的臭臉讓那件衣服失去了吸引力。笨!算業績的店員該曉得顧客至上的道理,花玉貞小嘴一蹶,猛地挺直小蠻腰轉身便走。

  碰!好痛!她的鼻子撞到什麼堅硬的鬼東西,痛得讓她搗著鼻子用力瞪人。

  祭拜過母親,正急著去車站搭車回學校的吳民達也揉著鼻子,凝目看清撞他的東西。難不成那五票希望他早日橫死的「親人」和外星人聯絡上了,買通外星人在街上撞死他?吳民達覺得他面前的女生不是妖怪就是禍害,所以不想和她多說,揉著鼻子繼續走他的路。

  「喂!你這個冒失鬼急唬唬的,是趕著去搭天堂特快車啊?!」外表讓人看不出她才十三、四歲的花玉貞雙手插在腰上,火氣沖得不得了,但含著口香糖說話的聲音卻嬌嗲又含糊,教人一下子弄不懂她的意思。

  「你說什麼?」吳民達皺著濃眉回頭問。

  花玉貞嘴巴動了幾下,伸出拇指和食指把嘴裡的口香糖拿在手上,重新狠狠地詛咒人:「說你趕死,趕著搭上天堂的特快車去和你的祖先們團圓啊!」

  原來是咒他去死。這回,吳民達可是聽得一清二楚。她嘴才剛合上,他轉過身來,瞇細眼睛回罵道:「你這個囂張、沒教養的小太妹!」

  「你才是走路不帶眼睛的死笨蛋!」花玉貞脹紅了臉,不甘示弱地回應。

  氣死人了,她最討厭和人吵架就是這樣,明明氣得腸子打結,出來的聲音卻一點也不威嚴,活像在和人家打情罵俏一樣。都怪她親娘,不只把她送給姨媽當女兒,還遺傳這種爛聲音給她!

  說來她的命運真是可悲!她的親生父母明明就很有錢,孩子也不多,卻在醫學進步、資訊發達的二十一世紀聽信算命的話:就是說她和家人無緣,留在家裡「世界」不會太平,將來不是克父就是克母;就這幾句話定了她的一生,三歲時親生父母將她自戶口名簿上除名,把她送給姨媽當養女。

  可憐啊!她好比西漢的王昭君遇上殺千刀的毛延壽,從此葉玉貞改姓變成花玉貞,過著沒人愛的孤獨日子。姨媽和姨丈說愛她其實是愛她是棵搖錢樹,三不五時帶著她回去向親生父母哭窮挖錢,要是拿到的錢不如理想,回家就會冷言冷語地對她說她親生爸媽不愛她了。

  「太妹!」吳民達瞪著不可理喻的女孩,往前踏一步。

  花玉貞冷著一張頑固倔強的小臉,腳也往前一步,將她高人一等、足十五公分厚的鞋底不偏不倚、用力踩在吳民達擦得光可鑒人的皮鞋上。

  「笨警察!」

  笨警察瞠大雙眼吼道:「你踩到我的腳了啦!」

  「活該!」花王貞的脾氣可沒她的聲音那麼嬌柔溫婉,她悄悄地把手上的口香糖黏在他的警校制服上,還順手摸走他的皮夾。她咬唇偷笑。耶!萬歲,成功偷到警察的皮夾!

  吳民達在為他的皮鞋劈哩叭啦跳腳,卻沒發現口袋裡的錢包已飛到別人口袋裡了。

  小小年紀,膽子很大,心思過度早熟的花玉貞搖頭懷疑反應這麼遲鈍的人,將來真能守護台灣人的安全。她沒信心。花玉貞把腳縮回來,賣乖地冷哼一聲:「哼,好女不跟男鬥!」

  「我才好男不跟惡女鬥!我倒楣。」吳民達立刻不回頭地往前走。

  「我衰斃!」花玉貞用力甩頭,多彩秀髮隨之飛揚,她仰首笑著向另一個方向走去。

  歲月如梭,十年後。

  吳民達穿著便衣,銳利的黑眸隱藏在黑色太陽眼鏡下,他態度閒散地在鬧區街上晃著。突然,他旁邊急急地停下一部計程車,接著車門打開,跳出一位五顏六色、可用彩虹來形容的女子,她提著設計精美的紙袋氣唬唬地衝進店裡。

  吳民達瞥了一眼飆進去的彩色女人,當他正要經過這家精品店門口的時候,耳尖地聽到裡面尖細高吭的叫罵,說他們這家店裡賣的全是贗品。

  吳民達這陣子正在追查充斥市面的仿冒品,聽到裡面的爭執,他馬上旋身走進這間問題商店裡。

  「小姐,那是不可能的,我們公司是代理多家歐洲名牌皮件的貿易商,怎麼可能會賣仿冒品。」另一位身材高挑的店員過來幫腔。

  就算再來五個她也不怕,花玉貞把發票和她帶進來的皮包丟到櫃子上,嬌斥道:

  「你是說我說謊嗎?小姐,看清楚!這是不是你剛才開的發票,是不是?」

  「是啊,可是——」

  [還可是!」花玉貞大聲打斷她的話。[這個皮包就是你們剛才賣給我的。你們說,怎麼處理?」真是!一樣都是商品銷售業,不懂這些賣名品貨的店員為什麼特別。

  這聲音很特別,吳民達看她身上顏色雖然多得宛如想和春天媲美,但可全是昂貴的名牌貨。花玉貞則是要專心壓下店員的氣焰,沒有注意到旁邊還有觀眾。

  一時啞口無言的店員瞪著她們剛才賣出去的皮件,這時經理已經聽到爭執過來聲援。

  〔怎麼回事?」

  「經理,這位小姐剛才跟我們買了這只皮包,但是她說回去拿給朋友看,她的朋友說我們賣的是贗品。」

  店裡還有其他的客人,經理瞪眼抬手制止店員說話,然後拿起櫃檯上的皮包細細翻看。這只皮包的皮料和配件都挑不出毛病,看了很久,才在做工上找到一點小小的瑕疵,看完後他只能無言地搖頭歎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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